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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2日星期日

(240) 聞一多:〈論九章〉

聞一多:〈論九章〉
《聞一多全集:楚辭編》
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頁637-648。

《九章》九篇,除〈橘頌〉內容形式獨異,當自為一類外,其餘八篇可分為二組:

甲:〈惜誦〉、〈涉江〉、〈哀郢〉、〈抽思〉、〈懷沙〉;
乙:〈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風〉

以形式論,甲組題名皆兩字(僅〈惜誦〉二字係摘自篇首),篇末皆有亂辭。乙組題名三字,均摘自篇首,篇末皆無亂辭,此其大別也。以內容論,甲組雖無法證明其必為屈原作品,然亦無具體的反證。乙組則如〈惜往日〉、〈悲回風〉等,可疑之處甚多(詳下),此其差別,亦甚顯然。

亂辭之有無,可以覩其距離音樂之遠近,而文辭離音樂之遠近,又可以推其時代之早晚。據此,就一般原則論,甲組有亂辭,當早於乙組。先秦著述初本無篇名,有之亦大都只兩字。漢人所撰緯書始皆三字名篇。《莊子》內七篇亦三字名篇,然如〈德充符〉、〈大宗師〉、〈應帝王〉等乃緯書一派思想,故疑七篇篇名皆漢人所造。外雜篇之纂輯,本自可疑,其間篇名容皆出漢人,故亦間有三字者。他如《墨子》之〈備城門〉、〈備高臨〉、〈臨蛾傳〉、〈迎敵祠〉,韓非之〈初見秦〉等,其時代亦皆在可疑之列。要之三字名篇之風,至漢始盛。《九章》中〈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風〉三篇,疑至漢初始編入《楚辭》。其篇名與〈招隱士〉、〈哀時命〉諸漢人作品之題名同風,蓋亦漢人所沾。論其形式,乙組之字三字名篇與無亂辭,既皆可證其晚於甲組。而論其內容,乙組多數篇什又必不能認為屈子所自作。然則最初之九章,或只甲組五篇乎?其謂之九章者,蓋如《九辯》之本不分篇,而《九歌》又有十一篇,此所謂九,皆非實數乎?今《九章》有九篇者,又豈後人不明九字之義,妄取乙組三篇並〈橘頌〉一篇混入之,以求合九之實數乎?凡此種種推測,揆諸事理,皆極可能。請更舉二事以證成之。

《漢書.揚雄傳》說雄「又旁(仿)〈惜誦〉以下至〈懷沙〉一卷,名曰〈畔牢愁〉」,據此可知直至揚雄時,《九章》中〈惜誦〉、〈涉江〉、〈哀郢〉、〈抽思〉、〈懷沙〉等五篇,尚獨自成一單元,不與以下相混。夫漢人皆以〈懷沙〉為屈子絕筆。《史記》本傳〈懷沙〉文畢曰:於是懷石,遂自投汨羅以死。《七諫.沉江》曰:懷沙礫而自沈兮。則當時所傳《楚辭》最合理的編次,自是以《九章》為屈子作品之殿,而〈懷沙〉又為〈九章〉之殿。揚雄所擬止於〈懷沙〉者,蓋彼所欲擬者屈子,而當時所傳《楚辭》,其編次實以〈懷沙〉為一大限,〈懷沙〉以前,屈子所作,過此以往,即與屈子無關也(五篇之〈九章〉當係屈子所作,說詳下)。以上所推若果不謬,則乙組三篇不惟不屬《九章》範圍,且不屬屈賦範圍矣。後人徒欲合九字之數,遂援他篇以入九章,因亦援他人之作以歸屈子,謬孰甚哉!

《九嘆.憂苦》曰:
歎《離騷》以揚意兮,猶未殫(盡也)於《九章》。

劉向所謂《九章》,蓋即指甲組五篇,亦即揚雄所擬五篇而言,向與雄同時,宜其所見相同。惟彼已誤會為九為實數,而不了於文只五篇而名曰《九章》之故,故以為「未殫」之作也(輯按:所謂「未盡」,可圈可點,可解作屈原忠貞之意在《九章》仍未盡,歎其早逝)。至乙組三篇及〈橘頌〉之闌入《九章》,或始於王逸,或更在其前,皆不可知。觀劉向所言,則此種混亂之心理基礎,向則已經成立則無疑也。

由上所言,《九章》除〈橘頌〉外八篇之編排,當改之如下:

惜誦、涉江、哀郢、抽思、懷沙
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風

以上五篇之古本《九章》,雖無法證明其必為屈子所作,然亦無法證其必非屈子所作,前已言之。凡古代相傳之事實,在無人提出反證、或所提之反證並不充足時,吾人只得暫時承認傳說為不誤,或至少為「事出有因」。對於五篇之《九章》,吾人今即本此態度,而承認其為屈原所作。

誠然屈原作品不必限於《九章》,〈思美人〉以下三篇之不屬於古本《九章》五篇之內,並不足以證明其必非屈原所作。誰說屈原不可於〈離騷〉、《九章》等之外,又曾作過〈思美人〉等獨立的三篇呢?但反過來說,三篇既不在古本《九章》之內,至少此三篇已失其必為屈原作品之保障。蓋西漢人只認彼時所傳的五篇為屈原所作,而從三篇恰在五篇之外,則其是否亦為屈原所作,至少在西漢人眼裡,是不無問題的。我們也可想像西漢人如劉向、揚雄等,直認此三篇為非屈原所作。這種看法,我們現在也認為是很對的,試分析三篇的內容便知。

三篇中〈惜往日〉最為可疑。「不畢辭而赴淵兮」及「臨沅湘之玄淵,遂自忍而沉流」,不類屈子自己語氣,固不待言。其自稱曰「貞臣」,稱君為「壅君」(猶言暗君),以及通篇語氣之憤激,若以為屈子自作,亦不近事情已甚。反之,若以為後人追懷屈子之作,則怡然理順矣。即以文論之,此篇技術亦最拙劣。文詞繳繞,思路凌亂,一也;倒文湊韻,不願語法,二也;既不知換韻,以求聲調之變化,又不能嚴守一韻而任意通合(以幽宵侯合之),以自亂其例,三也。凡此現象,皆他篇所無,其不出於前五篇的作者屈原之手明矣。

〈悲回風〉「驟諫君而不聽兮,任重石之何益」之語,不似屈原本人口氣,亦極顯明。若以文章技巧論,則此篇似又嫌太好。深秀如「眇遠志之所及兮,憐浮雲之相羊」;奇警如「糾思心以為纕兮,編愁苦以為膺」;與夫觀潮一大段鋪寫之酷似〈七發〉,皆《楚辭》全書中所罕見,不特《九章》前五篇而已也。總之,〈惜往日〉、〈悲回風〉二篇之預言自沈,既與事理不合,而論文章技巧,又一嫌太好,一嫌太壞,吾人今將二篇自屈子作品中剔出,不為無據。

其餘〈思美人〉一篇最難處,凡前揭二篇中所發現之疑竇,此一無之。吾人只能據其不為揚雄所擬,並其三字名篇及無亂辭等特徵,皆與〈惜往日〉、〈悲回風〉同類,而暫亦認其非屈原所作。這根據自然比較薄弱。但我們在讀後世的詩文集得到一個經驗,無名的小家的作品,有被有名的大家吸收的趨勢。愈是大家的集子,歷時愈久,份量變得愈大,被吸收來的作品,往往是發現在全書或每卷的尾上。因此在有問題的大家集子裡,愈是靠近全書或每尾梢的作品,愈靠不住。這個原則曾經屢試不爽。同樣的原則應用到先秦的書籍上,想來也是有效的。即以《楚辭》為例,號稱為屈原的作品,依今本的次物(釋文本同),倒數上去,是〈漁父〉、〈卜居〉、〈遠遊〉、《九章》……。〈漁父〉、〈卜居〉之非屈原作品,如今不成問題。〈遠遊〉之非屈原作品也大致是公認的了。再向前數,便到《九章》了。在《九章》中,恰巧最有問題的〈悲回風〉、〈惜往日〉,也依次被排列在最末。這豈是偶然的?再次便是〈思美人〉,問題較少,位置也較前。然而它究竟離〈惜往日〉、〈悲回風〉太近了。因此定的嫌疑,也是無法避免的。他不能援引他上面的近鄰〈懷沙〉以自洗刷,因為他比不上〈懷沙〉有太史公載之列傳、揚雄加以摹仿的雙重保險。為〈思美人〉辯護的人實在可以息喙了。〈思美人〉將永遠是嫌疑犯。

或謂一人作品之風不必一致,〈離騷〉與《九章》五篇未必一致,而五篇自己又未必彼此一致,我們又何因三篇作風與五篇不同,而疑其為非屈原所作呢?但是我們談的並非一致不一致的問題。一個人品的作風盡可因時因事的而異,但總當有一個相差不多的共同水準。我們懷疑的是〈惜往日〉的水準太低於屈原,而〈悲回風〉又似稍高點(至少就其精巧的程度說)。尤其說〈惜往日〉的口氣看,若果是屈原作的,應是他最晚的作品。最晚的作品論理應是最成熟的。然而這篇文字卻是太幼稚了,比任何一篇相傳為屈原的作品都差,都是萬萬說不過去的。

對於先秦文籍之可疑者,世人動輒斥為漢人贗作。一部份或許真是如此。但大部份恐怕只是經過漢人的竄亂而已。至於今本《九章》中〈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風〉三篇,我們認為時代較晚於前五篇,但恐怕晚也晚不到漢朝。最具體的的證據,是在屬意和造句上,《九歎》剿襲〈思美人〉者兩處,《七諫》剿襲〈惜往日〉者四處,剿襲〈悲回風〉者六處,可見〈思美人〉至遲在劉向時,〈惜往日〉、〈悲回風〉至遲在東方朔時,已經是膾炙人口的古代名著了。(按:《九歎》為劉向所作,怎知道〈思美人〉不就是劉向所作?同一人作,遂有相同之處,不是剿襲。)。賈誼〈弔屈原賦〉云:

襲九淵之神龍兮,沕深潛以自珍,彌(偭)融爚以隱處兮,夫豈從螘與蛭螾。

這與〈惜往日〉中「慚光景之誠信兮,身幽隱而避(原誤備)之,臨沅湘之玄淵兮,遂自忍而沈流」四句語意相似,賈誼(前一六九卒)去東方朔(前一三八為大中大夫給事中)不遠。這裡與其說被東方朔所剿襲的〈惜往日〉曾剿襲過賈誼,倒不同說東方朔剿襲的〈惜往日〉,在前一二十年也被賈誼剿襲過。總之,〈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風〉三篇,雖非屈原所作,卻也離屈原的時代不遠。〈惜往日〉性質與賈誼〈弔屈原賦〉相近,大概是屈原死後,一位好打抱不平的無名作家作憑弔他的文字。「情冤見之日明兮,如列宿之錯置」,分明是說屈原的怨如今終於昭雪了。〈思美人〉、〈悲回風〉二篇所表現的思想,與所記述的行跡酷似屈原,大概都是「擬」或「代」屈原的作品。三篇皆與屈原有相當關係,後人誤認為屈原作品,畢究不為無因的。

現代該談到〈橘頌〉了。
以性質論,〈橘頌〉與荀卿〈賦篇〉相似。以文體論,其古質處亦不下於其餘八篇。西漢諸家所以盡擬八篇而獨未及此者,實因此篇性質迥異,與諸家所作之範圍渺不相涉。且文云「生南國」,明係楚人所作。然則謂西漢人所見《九章》即今所傳《九章》,無不可也。

整理者注:
  • 本篇據作者手稿照相複制件整理而成。原載《社會科學戰線》1981年第1期。
  • 關於《九章》,最初有《九章總論》提綱,即以〈橘頌〉自為一類,其他八篇為一類,分為兩組:甲、惜誦、涉江、哀郢、抽思、懷沙;乙、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風。下「揭六證以明之」,即「甲組五篇為屈子自作,大致可信;乙組三篇則必後入追懷屈子之所為」。後作論文,今存一殘稿,僅數百字,無題目,係寫而廢去者。此篇〈論九章〉即《九章總論》提綱所寫第二篇,唯缺〈橘頌〉未論。今自上述稿中摘錄論〈橋頌〉一小段以續成之。文雖簡略,但意已明,亦具見解。


季鎮淮等整理

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239) 趙士煒:《宋國史藝文志輯本》序、原序

輯按:見臺灣華文電子書庫上傳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藏教育部圖書室舊藏民國二十二年四月(1933)國立北平圖書館與中華圖書館協會合刊本,在Part 3 (PDF頁65及後)。正文括號內文字為原書自注。

《宋國史藝文志輯本.序》
《國史藝文志》者,宋世所修國史之〈藝文志〉也。宋世屢修國史,或成或輟。《宋史.藝文志》著錄者凡六:王旦等之《國史》一百二十卷(太祖太宗兩朝),呂夷簡等《三朝國史》一百五十卷(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王珪《兩朝國史》一百二十卷(仁宗英宗兩朝)、鄧洵武《神宗正史》一百二十卷、王孝迪《哲宗正史》一百五十卷、李燾《四朝四史》三百五十卷(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未著錄者有淳祐間所修《中興四朝國史》(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神》、《哲》兩史,紹興初以褒貶失實,廢而不用。王旦之書則南渡時已不傳(語見洪邁《容齋隨筆》),餘四者,《玉海》通考並曾引用,《宋史》亦據以損益成書,是元世尚存也。且宋之國史當時非厪秘在中內,亦有副本流布民間。觀晁公武《讀書志》、陳振孫《書錄解題》均曾著錄,足徵私家亦得藏國史,而迄今無一卷貽留,寧非憾事?嘗疑在元代曾遭禁燬,否則當不至如是。元以異族入主中華,其史官學識淺陋,故《宋史》疏略,而〈藝文志〉尤紕謬,重複顛倒,不可枚數。四庫議其為諸史志中最叢脞者。上元倪氏有《宋藝文志補》一卷,功厪拾遺補闕,未曾是正訛舛。清世治史學者、考經籍者均未顧及。余嘗欲為之整比疏理,別為新編,用徵一朝文獻,而彌茲闕陷。唯欲求董理,則宋人書錄首資佐證。考宋人書錄十亡八九,存者《晁志》、《陳錄》及《遂初堂書目》而已。至官錄尤為重要,蓋〈宋志〉之所自出。今《崇文》雖有輯本,惜攷覈不精。《中興》並輯本亦無,余乃從事網輯,纂錄成書。《崇文目》亦重加校訂,更以《玉海》、《通考》中稱引〈國史志〉甚夥,復以餘暇從而輯之。雖厪得二百餘條,然亦可想見一般,至其體例,可略得言。

昔班氏漢史因《七略》以志藝文,事出刱作,故通記古今。後有纂修,自以斷代為宜。譬之《太史公書》,上起軒轅,下迄孝武。班氏續作,則續自漢高。隋唐史官不明此誼,妄為倣擬,前志已有,後志仍收,頻繁互出,頗病重叠。予元之譏,固其宜矣。夫以斷代之史而有通記之志,於體於義,均為未得。〈國史志〉於此未能改正,其失與隋唐志同。〈國史志〉每類有小序,每書有解題,此異於歷朝史志者。竊以為史貴簡潔,〈藝文志〉難比書錄,苟有不明,如〈唐志〉略加注釋可已。若並具解題,殊嫌蕪穢。且自輯得者攷之,多失於空疏敷衍,是其意祗在取盈卷帙,實非史志正體。謂為其失,固無不可。

考《三朝志》,似本之《咸平館閣書目》,《兩朝志》本之《崇文總目》(見兩朝志序),〈四朝志〉似本之《政和秘書總目》(按四朝志序云:今見於著錄,往往多非曩時所訪求者,然則亦未盡本於《秘書總目》也)。〈中興志〉乃以《館閣書目》、《續書目》銓次而成。〈宋志〉云:「三朝所錄,則兩朝不復登載,而錄其所未有者,四朝於兩朝亦然。」又云:「今刪其重複。」蓋《中興志》乃紀南渡後重收圖籍,故有重複也。又《玉海》所引,多曰《國史志》未有區別,不悉其為〈三朝志〉抑〈兩朝志〉。故今所輯錄,合前三志於一編,統曰《國史志》。其已明言某朝志者,亦予注明,庶便觀覽。〈中興志〉別析為一卷,其次略用〈宋志〉,其例已具所輯《中興館閣書目》,疏漏舛謬,自知不免,海內明哲,幸教正之。歲在壬申七月十日趙士煒識於燕寓。

《宋國史藝文志輯本.原序》
〔三朝志〕宋建隆初,三館有書萬二千餘卷。乾德元年,平荊南,盡收其圖書以實三館。三年,平蜀,遣右拾遺孫逢吉往收其圖籍,凡得書萬三千卷。四年下詔,購募亡書。三禮涉弼、三傳彭幹,學究朱載等皆詣闕獻書,合千二百二十八卷,詔分置書府。弼等並賜以科名。閨八月,詔史館凡吏民有以書籍有獻,當視其篇目,館中所無者收之。獻書人送學士院試問吏理,堪任職官者具以名聞。開寶八年冬,平江南,明年春,遣太子洗馬呂龜祥就金陵,籍其圖書得二萬餘卷,悉送史館。自是群書漸備。兩浙錢淑歸朝,又收其書籍。

先是,朱梁都汴,正明中,始以今右長慶門東北廬舍十樓間列為三館。湫隘卑庳,纔蔽風雨,周廬徼道,出於其側,衛士騶卒,朝夕喧雜,歷代以來,未遑改作。每諸儒受詔有所論撰,即移於他所,始能成之。太平興國初,太宗因幸三館,顧左右曰:若此之陋,豈可以畜天下圖籍、延四方之士邪?即詔經度左昇龍門東北舊車路院,別建三館。命中使督其役棟宇之制,皆親所規畫。三年二月,書院成,詔曰:國家聿新崇構,大集群書,宜錫嘉名以光策府。其三館新修書院,宜目為「崇文院」。自經始至於畢工,臨幸者再。輪奐壯麗,甲於內廷西序,啓便門以備行幸,於是盡遷舊館之書以實之。院之東廊,為昭文書庫。南廊為集賢書庫。西廊有四庫,分經史子集四部,為史館書庫。六庫書籍,正副本凡八萬卷,策府之文,煥乎一變矣。

九年正月詔曰:國家宣明,憲度恢張,政治敦崇,儒術啓迪化源,國典朝章咸從,振舉遺編墜簡,當務詢求眷言,經濟無以加此。宜令三館以《開元四部書目》閱館中闕者,具列其名,詔中外購募。有以亡書來,上及三百卷,當議甄錄酬獎,餘第卷帙之數等級優賜。不願送官者,借本寫畢還之。自是四方書籍往往間出。

端拱元年,詔分三館之書萬餘,別為書庫,目曰「秘閣」,以禮部侍郎李至兼秘書局,右司諫直史館宋泌兼直秘閣,右賛善大夫、史館檢討杜鎬為校理。淳化二年五月,以史館所藏天文、歷算、陰陽、術數、兵法書之凡五千十二卷、天文圖畫一百十四卷,悉付秘閣。八月,賜宴於秘閣,右僕射李昉、吏部尚書宋琪、左散騎常侍徐鉉及翰林學士諸曹、侍郎、給事中、諫議、舍人等皆預焉。大陳圖籍,令觀之。翌日,又詔御史中丞王化基及直館並賜宴,復令觀書。

是歲,李至等上言曰:王者藏書之府,自漢置未央宮,則有麒麟、天祿閣,命劉向、揚雄典校其書,皆在禁中,謂之中書,即內庫書也。後漢之東觀,亦禁中也。至桓帝始置秘書監,專掌藝文圖籍之事。後以秘書屬少府,王肅為秘書監,表論曰:魏之秘書,即漢之東觀也。由是不屬少府,而蘭臺亦藏書,故薛夏云:蘭臺為外臺,秘書為內閣,然則秘閣之書藏之於內明矣。晉宋以還,皆有秘閣之號。故晉孝武好覽藝文,勅秘書郎徐廣料秘閣四部書三萬餘卷。宋謝靈運為秘書監,補秘閣之遺逸。齊末兵火延燒,秘閣經籍遺散。梁江子一亦請歸秘閣觀書。隋煬帝寫秘閣之書,分為三品,於觀文殿東西廊貯之。然則秘閣之設,其來久矣。及唐開元中,繕寫四部書以充內庫,命散騎常侍褚無量、秘書局馬懷素總其事。事成,列於乾元殿之東廊。然則秘閣之書,皆置之於內也。自唐室陵夷,中原多故,經史文籍蕩然流離,僅及百年,斯道幾廢。國家承衰敝之季,開政治之源,三館之書,購求漸廣,經籍之道,於是復興。陛下運獨見之明,下惟新之詔,復建秘閣,以藏奇書,總群經之博要,資乙夜之觀覽。斯實出自宸心,非因群下之建議也。況睿藻神翰,盈溢編帙,其所崇重,非復與群司為比。然自創置之後,載歷歲暑,而官司所處未有定制,望降明詔,令與三館並列,叙其先後,著為永式。其秘書省既無籍元隸百司,請如舊制。詔可。其奏列秘閣次於三館。三年八月,館閣成,上製賛,親書并篆額,勒石立於閣前。(通考卷一七四序引)

〔兩朝志〕祖宗藏書之所,曰三館秘閣,在左昇龍門北,是為崇文院。自建隆至大中(玉海引無此二字),祥符著錄總三萬六千二百八十卷。八年,館閣火,移寓右掖門外,之謂崇文外院,借太清樓補寫。既多損蠹,更命繕還。天聖三年,成萬七千六百卷,歸於太清。九年冬,新作崇文院,館閣復而外院廢。時已(玉海無此字)增募書寫史,專事完(玉海作全)輯。景祐初,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郊(玉海作祈)編四庫書,判館閣官覆視錄校。二年,上經史八千四百二十五卷。明年,上子集萬二千三百六十六卷。差賜官吏器幣,就宴輔臣兩制館閣,官進管勾內侍官一等(就下十七字,玉海引無)。詔購(玉海引無此字)求逸書,復以書有謬濫不完(玉海作全),始命定其存廢。因倣《開元四部錄》為《崇文總目》。慶歷初成書,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然或相重,亦有可取而誤棄不錄者。嘉祐四年,右正言穆閣校理吳及言:內臣居館閣久,不更書多亡佚,補寫不精。請選館職分吏編寫,重借書法(玉海引無此四字),求訪所遺,事並施用(玉海引無此四字)。令陳襄、蔡杭、蘇頌、陳繹編定四館書,不兼他局。二年一代,遂用黃紙寫印正本,以防蠹敗。又選京朝官、(玉海引無此字)州縣官四人編校。二年,遷館職,闕即隨補。歲餘,詔曰:國初承五代之後,簡編散落三館,聚書僅讒萬卷,其後平定列國,先收圖籍,亦嘗分遣使人,屢下詔令,訪募異本。校定篇目,聽政之暇,無廢覽觀。然比開元,遺逸尚眾,宜加購(玉海引缺此字)賞,以廣獻書。中外士庶,並許上館閣闕書卷支絹一匹五百卷,與文資官。明年冬,奏黃本書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補白本二千九百五十四卷。賜宴如景祐,自是編寫不絕,收獻書三(玉海作二)百一十七部千三百六十八卷,合《崇文總目》,除前志所載,删去重複訛謬,定著一千四百七十四部八千四百九十四卷,篇列次于此(上五字通考無。通考卷一七四、玉海卷五二引)

〔四朝志〕熙寧四年,集賢院學士、史館宋敏求言:前代崇建策府,廣收典籍,所以備人君覽觀,以成化天下。今三館秘閣各有四部書外,經史子集其書類多訛舛,累加校正,尚無善本。蓋逐館幾四萬卷,校讐之時,務存速畢,每帙止有元本,寫一册校正而已,更無兼本照對。第數既多,難得精密,故藏書雖富,未及前代。欲乞先以前《漢書.藝文志》所載者廣求其本,令在館供職官重複校正。校正既畢,然後校後漢時諸書。竊緣戰國以後及於兩漢,皆是古書文義,簡臭多有誤脫。須得他本參定。乞依昨來十七史例,於京師及下諸路藏書之家借本謄寫送官,俟其已精,方及魏晉,次及宋齊,至唐則分為數等。取其堪傳者,則校正,庶幾秘府文籍得以全善。事雖不行,然補寫校正,訪求闕遺,未嘗廢也。

七年,命三館秘閣編校所看詳,成都府進士郭有直及其子大亨所獻書三千七百七十九卷,得秘閣無者五百三卷。詔官大亨為將作監主簿,自是中外以書來上,凡增四百四十部六千九百三十九卷。元豐三年,改官制,廢館職,以崇文院為秘書省,刊寫分貯集賢院、史館、昭文館、秘閣。經籍圖書,以秘書郎主之,編輯校定,正其脫誤,則校書郎正字主之。歲於仲夏,曖書則給酒食費。諫官御史及待制以上官畢赴。元祐,中詔秘書省見校對黃本書籍可添一員,以選人秦觀充黃本書,即嘉祐中寫印正本。紹聖初,罷不復置。崇寧中,詔兩浙成都府路有民間鏤板奇書,令漕司取索上秘書省。大觀二年,詔大司成分委國子監、太學、辟雍等官校,本監書籍候畢覆校。

四年,秘書監何志同言:漢著《七略》,凡為書三萬三千九百卷。隋所藏至三十七萬卷。唐開元間八萬九千六百卷。慶歷間常命儒臣集四庫為籍,名曰《崇文總目》,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慶歷距今未遠也。按籍而求十纔六七號,為全本者不過二萬餘卷,而脫簡斷編,亡散缺逸之數浸多,謂宜及今有所搜採,視舊錄有所未備者,頒其名數於天下,選文學博雅之士求訪總目之外別有異書,借傳寫,或官給札。其家傳之,就加校正,上之策府,即從其請。

政和七年,校書郎孫覿言:太宗皇帝建崇文殿為藏書之所。景祐中,仁宗皇帝詔儒臣即秘書所藏,編次條目,所得書以類分門,賜名《崇文總目》。神宗皇帝以崇文院為秘書省,釐正官名,獨四庫書尚循崇文舊目。頃因臣僚建言訪求遺書,今累年所得《總目》之外,凡數百家幾萬餘卷。迄依別製美名以更崇文之號。迺命覿及著作佐郎倪濤、校書郎汪藻、劉彥通撰次,名曰《秘書總目》。宣和初,提舉秘書省官建言置補寫御前書籍所於秘書省,稍訪天下之書以資校對,以侍從官十人為參詳官、餘官為校勘官,進士以白衣充檢閱者數人。及年,皆命以官。

四年四月,詔曰:朕太宗皇帝底寧區宇,作新斯文,屢下詔書,訪求亡佚。策府四部之藏庶幾乎古!歷歲浸久,有司玩習,多致散缺。私室所閟,世或不傳。可令郡縣諭旨訪求,許士民以家藏書在所自陳。不以卷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舉秘書省,以聞聽旨遞進。可備收錄,當優與支賜。或有所秘未見之書有足觀采,即命以官,議加崇獎。其書錄竟給還。若率先奉行訪求最多州縣,亦具名聞庶稱朕表章闡繹之意。

又詔曰:三館圖書之富,歷歲滋久,簡編脫落,字畫訛舛,校其卷帙,尚多逸遺。非所以示崇儒加文之意。迺命建局以補全校正文籍為名,設官總理。募工繕寫,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樓,一置秘閣,俾提舉秘書省官兼領,凡所資用,悉出內帑,毋費有司。庶成一代之典。三詔同日而下,四方奇書自是間出。五年二月,提舉秘書省言:有司搜訪士民家藏書籍,悉上送官參校有無,募工繕寫,藏之御府,近乎三館參校。榮州助教張頤所進二百二十一卷李東一百六十二卷,皆係闕遺。乞加褒賞,詔頤賜進士出身,東補迪功郎。

七年,提舉秘書省又言:取索到王闡、張宿等家藏書,以館秘閣書目比對,所無者凡六百五十八部,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及集省官校勘,悉善本。比前後所進書數稍多。詔闡補承務郎,宿補迪功郎。然自熙寧以來搜訪補輯,至宣和盛矣。至靖康之變,散失莫考。今見於著錄,往往多非曩時所訪求者。凡一千四百四十三部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四卷(通考卷一七四,玉海卷五二所引文頗刪節)。

按:右序文三首,《通考》卷一百七十四〈經籍考〉總敘引之,不著所出。考《玉海》卷五十二引其次段云:〈兩朝志〉云云,復稽之三文。各具首尾為序之體製,故斷以為《國史志序》。末段則以之屬《中興國史志總序》。末云:右歷代收書之數,藏書之所備,見前志。又引〈前志敘錄〉並頂格書,其他則低一格,考證低兩格,二者尤足證明。

(238) 趙士煒:《中興館閣書目輯考》陳垣序、自序、後序

趙士煒:《中興館閣書目輯考》,收入《古佚書錄叢輯之四》,北平:國立北平圖書館、中華圖書館協會合刊本,民國二十二年四月(1933)。

輯按:見臺灣華文電子書庫上傳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藏教育部圖書室舊藏民國二十二年四月(1933)國立北平圖書館與中華圖書館協會合刊本。陳序與自序在Part 1,後序在Part 3 (PDF頁55-58)。

此書又收入嚴靈峯所編《書目類編》(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六十七年〔1978〕印本)


《中興館閣書目輯考.陳序》
秦漢以降,書經十厄。吾人居今日,賴以考文章興替、學術源流,史志尚焉,而史文簡約,徒具名數,各書旨趣,末由獲知。若《別錄》、《七略》、《中經》、《七志》以及唐宋公私諸錄,略敘指歸,陳其綱領,固可窺見古書之梗槩矣。然亦大半湮滅。承學之士,無所取資,良可歎惜。清乾隆中,四庫館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崇文總目書錄解題》,幾於人手一編,視為瓌寶。今貴陽趙君孟彤復有《館閣書目》之輯,足與《崇文》媲美。《崇文目》止於慶曆,此目下及淳熙,有宋一代,人文麤具於是,況又為《宋志》之所由出。《宋志》蕪陋,訂正史闕,惟茲是賴,不厪考存佚、驟異同已也。吳氏西齋、李氏邯鄲舊錄都佚,此書時引其遺說。陳氏《書錄解題》,論者稱為典覈。考其實,多本是書,是前者恃其保存,後者蒙其啓發,其重要轉在《崇文》之上。《崇文》輯本經部居多,此則詳於史子,更足互補所短。至於二三疏失,賢者不免,趙君已悉為訂正,錄在編中,茲不復舉。書成請序於余,余憙其用力之勤、嘉惠之溥也,特志數語歸之。民國二十二年立夏前五日新會陳垣。

〈原序〉
自漢河平以來,祀歷二千,書錄之不勝枚數,然祗記名數者為多,詳述誼旨者蓋鮮。劉《略》而後,唯唐之《羣書四錄》、宋之《崇文》、《中興》、清之《四庫提要》寥寥五作(次於《七略》者,有《中經新簿》。再後有《七志》。然《中經》、《七志》,〈隋志〉謂其不著作之意,故均不足擬此)。後先輝映,天復厄之,更亡其四(輯按:謂上引書目中,僅《四庫提要》尚存),致數千百年中之著作經五厄而後并,一名目亦不可考,良可概矣。

余嘗稽籍歷代右文,莫過有宋搜求購募,日不暇給。獻書者視其多寡,或獎以官。館閣藏弆,視古獨多。故《崇文》、《中興》二目著錄浩博,雖間出謬誤(如撰人時代等舛訛,今已訂正於卷中,茲不復舉),然欲辨古籍之真贗,識著作之大旨,舍是無由津逮。《崇文》僅存空目,《中興》則目亦散佚,承學之士,每於墳籍中得佚文數條,輒展轉引用,雖吉光片羽,而珍同珠璧。

乾隆中葉,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輯出《崇文總目》僅十得二三,〈提要〉已謂其為「策府之驪淵、藝林之玉圃」,誠有以也。嘉慶初,嘉定錢氏合晜季戚友之力,別為新製,採集益廣,所得尤多。雖偶有舛訛,無妨大體(輯按:謂錢侗《崇文總目輯釋》)。而輯《中興目》者則尚無聞。王伯厚《玉海》中稱引至夥,從而輯之,固不讓《崇文總目》專美於前。至今沈淪,亦一憾事。

案淳熙四年十月,秘書少監陳騤等乞編書目。五年六月上之,凡七十卷,序例一卷,五十二門。《中興國史蓻文志序》、《宋史蓻文志》及《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並同,獨《直齋書錄解題》作三十卷。私家所藏,卷帙或有併合,當非定本。其著錄計四萬四千四百八十六卷,視《崇文總目》殆又過之。蓋靖康之變,中原板蕩,及偏安江左,庶事草創。唯網羅散逸,校之先朝,獨無歉焉。雖舊典視前少損,多當代編述(輯按:謂南宋搜羅所得,以近代文獻為主,宋前舊籍多闕),然自今日視之,所紀者皆七百年前故籍。考天水一朝學術興替、著述流別,此目實筦其樞紐,褎而存之,不容緩矣。

士煒識傷淺陋,才愧博通,妄欲繼武前哲,從事網輯。自《玉海》所得者凡九百餘條,其次《山堂考索》中所得者幾二百條。次《直齋書錄解題》中亦得百餘。有奇餘則《困學紀聞》、《漢書蓻文志考證》、《詞學指南》、《小學紺珠》、《宋史蓻文志》中多者十許,少亦一二。諸書所引,或稱《中興書目》,或稱《館閣書目》,或稱《淳熙書目》,或僅稱書目。凡此之屬,胥付鈔內。除複重,所獲逾千條,未備者俟他日再為補苴,然視《崇文總目》已無遜色。

但曩輯《崇文目》者空目尚存,編次至少,今則毫無憑藉,排比為艱。考此書凡分五十二門,以《通考》所引《中興蓻文志》證之適合,《中興蓻文志序》亦云:「今據《書目》、《續書目》及搜訪所得嘉定以前書,詮校而志之。」《中興蓻文志》分類本之,此目當無疑義,故今從之經部凡十一類,曰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經解、讖緯、小學。史部凡十六類,曰正史、編年、起居注、別史、史抄、故事、職官、雜傳、儀注、諡法、刑法、目錄、譜牒、時令、地理、霸史。子部凡二十一類,曰儒、道、釋、神仙、法、名、墨、縱橫、雜、小說、農、天文、歷譜、五行、蓍龜、雜占、形法、兵、醫、類書、雜蓻、術。集部凡四類,曰楚辭、別集、總集、文史。

詮序第次,則準〈宋志〉,而以《通考》參訂之。其書名卷帙,〈宋志〉多與此合,間有參差,不及百一。故凡書名卷帙,闕者槩以〈宋志〉補之,復取歷代史志諸家書目比較異同,麤加考證。原釋無者,或取諸家說疏通其意,常見者則略之釐為五卷,勒成一編,命曰《中興館閣書目輯考》。

又案嘉定十三年,張攀等以四庫之外典籍充斥,復撰書目,用續前修,著錄亦萬餘卷。今亦輯得若干條,附之編末,以備稽考。據《玉海》,《館閣目》曾付浙漕司摹板刊成,並賜幸省赴坐官一部。既有印本流布,又不必其佚矣。異日元書復出,則此輯請以覆瓿。倘不幸永佚,則此編略存概於考證,或不無小助也,是為序。

時民國二十一年四月朔歲在壬申,趙士煒孟彤識於北平旅次。

後序
(輯按:在附錄後,在館閣書目校記前)

自唐天寶以降,強藩擅權,海宇鼎沸,迄無寧日,典籍文物蕩亡殆盡。館閣所存書僅數櫃,唯南唐李氏、西蜀孟氏,雖在偏隅,偏好文疋,肆意搜輯,藏弆獨富。趙宋肇興,寰區混一,收列國圖籍,用實三館,四部漸備。其後訪求購募,校勘傳寫,未嘗間輟,墳典之盛,邁越往古。其藏貯之所,外則三館(昭文殿、集賢院、史館也),秘閣內,則龍圖閣、太清樓、玉宸殿,並具目錄,載在史乘(如四門殿、寬和殿亦有藏書,未見目錄),然皆庋藏簿籍,無當著述。至廣集儒臣,相與參訂,上規劉、荀(輯按:謂劉向與荀勖),下啓四庫,則終有宋之世,凡四焉。慶曆元年,王堯臣、歐陽修之《崇文總目》。政和七年,孫覿、汪藻之《秘書總目》,自淳熙五年陳騤之《中興館閣書目》,嘉定十二年張攀之《中興館閣續書目》,今併放散不存。《崇文總目》乾嘉間曾有輯本(一四庫館所輯,一嘉定錢侗等所輯),流布尚多。《秘書總目》則就《崇文總目》增補之作,為數甚少(孫覿等言《總目》之外已數百家幾萬餘卷,乞增入《總目》合為一書,從之)。雖無貽留,所關匪重(書目長編云:內閣殘目有汪藻等《秘書總目》一卷,當即此書。然則殘帙尚有人間耶?唯確否待考)(輯按:內閣殘目,似是清末民初所見清宮書目),《中興》二目,蓋南渡後重事聚集,菁英所萃。《山堂考索》、《玉海》中稱引至夥。惜輯者未聞,蓻林引為憾事。

士煒不忖憸陋,妄踵前規,輯成此考。庶彌其闕,共輯得一千零十九家,原釋八百八十二條,考六百七十八條。案《館閣書目》成于淳熙,《續目》成于嘉定,已近宋末,為時未久,即遭蒙古之亂。此目殆佚於是時。自淳熙迄元百餘年間,唯章如愚、陳振孫、王應麟二三人稱引及之。此外,南宋、元、明三朝類書說部寓目者數百餘家,曾無一條之獲,豈流傳未廣耶?明初纂《永樂大典》,網輯至宏,或有引用(《崇文總目》自書中輯出者),惜今佚矣,故所獲厪此。應麟《玉海》一書,本雜鈔眾作編纂而成,其考典籍者,蓋以《館閣書目》為主,而參以《崇文總目》、《國史志》。晁公武《讀書志》諸書,間有未標出處,揆以全體例,當非應麟所撰,必有所本。省其文義,體制頗佀《館閣書目》遺文。唯未得確證,不敢鈔內(如愚《群書考索》略同。王氏雖引用無多,然删節不甚,頗存其真,其考書者大抵以書目為主,然多不標出處,而與《玉海》參訂,互有詳略。其中有數條體制極似,而《玉海》亦未引用,今亦錄之,以備稽考)又宋《中興國史蓻文志序》云:「今據《書目》、《續書目》校詮而志之,但《中興國史》已亡,厪門目尚存於《通考》。」今按《宋志》每類書數,間與之合。〈宋志〉編次或以《中興志》為依據,又子部雜蓻術類《射經》諸書,《玉海》鈔錄最有倫序,竟與〈宋志〉暗合,然則宋志之次序,即《館閣書目》之次序矣。究無旁證,未敢論定,故此書編次雖準〈宋志〉,亦未盡從二者,均發疑於此,用質高明。

《玉海》所引恐亦非盡是原文,或有删節,或有脫誤,如《御史臺記》,《玉海》卷五十七所引與卷一百二十一所引文互歧異,《白氏六帖》《玉海》卷四十二所引與卷五十四所引義迥不同,若出一書,當不致如是。考《玉海》卷五十七所引《御史臺記》、卷五十四所引《白氏六帖》並與晁公武《讀書志》適合,一字不殊,當是誤題書名。凡斯之屬,可以槩見,然未遽予削除,恐蹈武斷耳。錢輯《崇文總目》引書頗與今本不合,蓋所據板本不同,非輯者之誤。今所輯錄厪據案頭所有,限於時日,未遑求致佳本鉤稽同異,如《山堂羣書考索》,乃北平圖書館藏延祐巾箱本。《玉海》乃據嘉慶間康基田刻本,而以浙局本校補闕文。《漢蓻文志考證》、《小學紺珠》、《詞學指南》並《玉海》附刻《困學紀聞》,用馬氏叢書樓刻閻氏校本。《書錄解題》用福本(以舊本及《通考》等校),《通志》、《通考》並浙局本。《崇文總目輯釋》用後知不足齋本(曾校過)。《郡齋讀書志》用王先謙校刻本。《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用葉德輝觀古堂刻本。《四庫闕書目》(徐松自《大典》輯出)用清華大學藏舊抄本。《歷代史志》用武英殿本。書中今本云者,蓋指四庫本而言。

嗟乎!《館閣書目》散逸殆六百年矣!不意六百年後佚文復聚,重顯於世,又出之吾手,快幸何如!自始事最錄至繕定殺青,為時不過三月,有奇以視錢氏晜季之輯《崇文目》,時厪其二之之一,力厪其五之一,倉卒可知。遺漏謬誤,自屬不免,幸並世方聞君子有以正之。時錢氏輯成《崇文總目》後之百三十有三年,黔南後學趙士煒謹識。

2020年2月5日星期三

(237) 《文選集注彙存.前言》及〈目錄〉

佚名編選:《唐鈔文選集注彙存》(全三册),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海外珍藏善本叢書)
(按:2011年有增補本)

再版增補說明
《唐鈔文選集注彙存》增補本中增入了三件殘片與一件殘卷。第一、第二件殘片爲《文選集注》卷八中物,前者爲張平子《南都賦》開端一頁,自「於顯樂都」至「陪京之南」,共四行(以注文計,則爲八行),正文三行,此片藏日本奈良女子大學橫山弘教授處。另一片亦爲張平子《南都賦》中文字,自「體爽塏以閑敞」至注文「難詳難」,共四行(以注文計,則爲八行),藏東京慶應義塾大學佐藤道生教授處。第三件殘卷與第四件殘片爲《文選集注》第六十一卷中物,前者爲劉休玄《擬古》二首,全詩完整,共六十四行(以注文計,則爲一百二十八行),亦藏佐藤道士教授處。後者爲《雜擬二》江文通《雜體詩三十首》內〈李都尉陵〉中的後面一段文字,自「萬里結髮不相見」至注文「以達師曠」,共十行(以注文計,則爲二十行),此詩亦已完整。此片今藏東京蓮念寺。上述四件《文選集注》真迹均爲千年遺珍,藏者樂於奉獻,嘉惠學林,功德無量。

【相關研究】
翁敏修:〈《文選》李善注引《說文》新考——以《文選集注》為文獻考察中心〉,《第二十八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585-598。
張艷:〈唐鈔文選集注點校整理〉,鄭州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

周勛初〈前言〉
我國學術界有許多稱「學」的專業,內如「紅學」、「龍學」等,都是近幾十年來才興起的。從過去來說,文學領域中僅有「選學」一目。這就是古今文人至爲重視的《文選》之學。劉肅《大唐新語》卷九〈著述〉曰:

江淮間為《文選》學者,起自江都曹憲。貞觀切,揚州長史李襲譽薦之,徵為弘文館學士。憲以年老不起,遣使就拜朝散大夫,賜帛三百匹。憲以仕隋為秘書,學徒數百人,公卿亦多從之學,撰《文選音義》十卷,年百餘歲乃卒。其後句容許淹、江夏李善、公孫羅相繼以《文選》教授。開元中,中書令蕭嵩以《文選》是先代舊業,欲注釋之,奏請左補闕王智明、金吾衛佐李玄成、進士陳居等注《文選》。……智明等學術非深,素無修撰之藝,其後或遷,功竟不就。

《舊唐書》卷一八九上〈儒學上.曹憲傳〉中也說「初,江、淮間爲《文選》學者,本之於憲,又有許淹、李善、公孫羅復相繼以《文選》教授,由是其學大興於代」。《新唐書》卷一九八〈儒學上.曹憲傳〉中也有同樣的記載。這說明唐初「選學」即趨興盛。

其後文士無不重視《文選》。杜甫在《宗武生日》一詩中就曾告誡兒子要「熟精《文選》理」,陸游在《老學庵筆記》卷八中記載當有「《文選》爛,秀才半」的謡諺,可見此書受重視之一斑。

清代《選》學大盛,出現了許多高水平的學術著作,如汪師韓《文選理學權輿》八卷,梁章鉅《文選旁證》四十六卷,胡昭煐《文選箋證》三十卷等,都是畢生精力所粹的名著。民國時期,尚有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八卷和黃侃《文選平點》等書,駱鴻凱亦著《文選學》一書,都是很有建樹的《文選》學專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貴族文人作品不受重視,《文選》之學趨衰。「文化大革命」之前,没有出現過什麼有關《文選》的專著。但當中國步入改革開放的新時期後,《文選》之學復興,這時大家才有機會向周邊地區環顧,發現國內的《文選》研究在文獻學領域內已趨落後。

日本學者研究《文選》時,憑藉他們在文獻方面的優勢,取得了不少成績。他們擁有許多珍貴的鈔本,其中最爲名貴的,即《文選集注》鈔本二十三卷。以斯波六郎博士爲代表的一批學者,利用這些珍貴的材料,和其他鈔本、刻本作比較研究,對總集本身和諸家注本的內容有了更爲深入的認識,得出許多新的結論,推動了《文選》的研究。現將有關《文選集注》一書的情況,結合各家的研究成果,介紹如下。

《文選集注》的發現與傳播
澁江全善、森立之於日本孝明天皇安政三年(一八五六)撰《經籍訪古志》,卷六「總類」中首次著録《文選集注》零本三卷,云是「舊鈔卷子本,賜蘆文庫藏」,提要曰:
見存第五十六、第百十五、第百十六,合三卷。每卷首題「文選卷幾」,下記「梁昭明太子撰」及「集注」二字,界長七寸三分,幅九分,每行十一字,注十三、四字。筆迹沈着,墨光如漆,質極堅厚。披覽之際,古香襲入,實係七百許年舊鈔。注中引及李善及五臣、陸善經《音決》、《鈔》諸書,注末往往有今案語,與溫故堂藏舊鈔本標記所引合。就今本考之,是書似分為百二十卷者。但《集注》不知出於何人,或疑皇國紀傳儒流所編著者與?

文中提到的溫故堂藏舊鈔本《文選》零本一卷,《經籍訪古志》上也已著録,內云「卷中朱墨點校頗密,標記旁注及背記所引,有陸善經、善本、五臣本、《音決》、《鈔》、《集注》諸書及今案語」。可見《文選集注》一書,其時利用的人雖然不太多,但已引起人們注意。

澁江全善、森立之還介紹說此書曾藏金澤稱名寺。後來發現的有些《文選集注》卷子,上面蓋有金澤文庫的印章,可證目下看到的《文選集注》確爲金澤文庫舊物。但《經籍訪古志》中也提到,有人曾在稱名寺敗簏中發現此書零片二張,一爲第九十四卷,一不知卷第,可見前時此書不太受到重視,已姐有嚴重損毀。

光緒、宣統之際(一九○八年前後),董康赴日訪問,根據澁江全善、森立之書中提示,前往物色,尚得三十二卷。因語內藤虎次郎博士,反映到日本政府,遂得列爲國寶[1]。

羅振玉對保存傳播此書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他於清末東渡,發現此書後,珍如拱璧,決心保護此書,不讓其湮廢。他請人模寫,加上自己所藏的兩卷,共得殘本十六卷,乃以《唐寫文選集注殘本》爲名,輯入《嘉草軒叢書》,於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影印行世。其中自藏的第四十八、五十九二卷據原卷影印,其餘均爲摹寫之本,而第百十六卷前半,更據日本某家藏本用小字謄寫,距離原貌更遠[2]。

羅振玉於次年離開日本回國,將京都浄土寺町的一所寓宅捐給京都文科大學,讓出賣後把所得款項作爲影印日本所藏中國古寫卷子的費用,並托內藤虎次郎、狩野直喜兩位博士經辦此事[3]。二人後來編成了一套《京都帝國大學文學部影印舊鈔本叢書》,《文選集注》列在第三集至第九集,工作始於昭和十年(一九三五),後於十七年(一九四二)完成。比起羅氏以前所印的十六卷,京都帝國大學的影印本在質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因爲後者都是依據原書影印的,而且開本寬大,保存原貌,前者則是據之臨摹的,不但字劃失真,而且遇到模糊之處,每逕行略去。因此京都大學影印本出版後,完全可取代前此的羅振玉十六卷本。

今按此書字大一點五公分見方。正文每行十一字,或十二、三字,注文小字雙行,每行十四至十六字。除八、九二卷出於另一人手外,其他各卷均似出於一人之手,書法秀潤有致。即以書藝而言,亦有觀賞價值。

《文選集注》的編者和年代
《文選集注》一書,我國古代典籍上從無記載,日本文獻中也記載不多,今將一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略作介紹。

這種集注的體例是怎樣產生的呢?澁江全善、森立之疑是「皇朝紀傳儒流所編」,意思昆說日本古代史官所編,大約史書中有集注的體例,如《史記》有三家注等,所以有此設想的吧。小尾郊一以爲:「該書和《五經正義》的編撰目的相同。……《文選集注》的編撰,蓋與經書的注疏本相同吧。」[4]屈守元則以爲它是「『六臣注本』系列的產物,確定它出於南宋書坊大刊『六臣注本』一類本子之後」,「是以南宋書坊刻經書的『注疏釋文三合本』,史書的『三家注本』,集部的什麼『千家注』『五百家注本』,這種風氣爲其時代背景的」[5]。諸說均有所見,但依其產生的時代而言,則當定爲唐代某一《文選》學者參照經史著述中的合本子注體例彙編而成。

按此書徵引的各家《選》注,五臣、陸善經本殿後,時當開元時,故可推斷此書定當編成於玄宗之後。

從避諱的角度來看,《文選集注》遇到高祖李淵、太宗世民之名諱,大半缺筆;而遇中宗李顯、玄宗隆基之名諱,則無一字缺筆;遇宋代諸帝,更無一字缺筆者,可證此書所據之本出於唐代,爲唐中期之後的某一唐代《文選》專家所編。其時上距唐初已歷多世,己祧不諱。太祖爲不祧之祖,固當避諱;太宗功烈輝煌,唐人習慣仍然避諱;故可根據上述避諱現象確定此書編著年代。

又此書用唐代俗體書寫,如「閉」作「」,「惡」作「」等,均與唐代《干禄字書》一書上的紀載相合。顏元孫在序中宣稱其著書目的在纂集唐人之俗書,以定正俗,此亦可證《文選集注》當爲唐人鈔本[6]。

此書又是什麼時候傳入日本的呢?日本平安朝中期藤原道長撰《御堂關白記》,曾載長保六年有乘方朝臣持集注《文選》與元、白集來。長保六年當宋真宗景德年(一○○四),「集注《文選》」應當就指《文選集注》[7]。凡此均可說明此書原爲我國唐人所編,唐末宋初即已傳入日本。還有一些材料可以理解爲前此此書已經傳入,但比不上這一記載之確鑿可信[8]。

人們目下見到的這一種《文選集注》,到底是傳入的原本呢?還是日本學者據之謄録之本?大家進而推斷時,一般只能依據書體和其他類似的書籍產生的年代類推,說法分歧很大。董康以爲此書是我國五代時寫本,羅振玉在影印本序中則說:「其寫自海東,抑出唐人手,不能知也。」新美寬則認爲「就今存大半殘卷觀之,殆屬平安時期末期之書體,無疑也」[9]。上述諸說均爲推測,難以得出共藷。

一九七一年時,臺灣地匿的學者邱棨鐊到日本主行學術交流,仔細閱讀《文選集注》,在第六十八卷首頁發現了三方印章,曰「⬜州田氏藏書之印」,曰「田偉後裔」,曰「審美珍藏」。「⬜州」當爲「「荊州」,「荊」字已殘,但從艸從刀,尚可辨識。次頁又有印章四方,曰「七啓盦」,曰「博古⬜⬜⬜」,曰「伏侯在東精力所聚」,曰「景偉庵印」。田偉藏書之處號「博古堂」,有關此名之印章甚爲模糊,僅可辨其「尃」旁古「古」字。邱氏據此定爲宋初藏書家田氏舊藏[10]。只是此說仍有可疑。《文選集注》第六十八卷曾爲近人田潜收藏,見本書附録田氏爲《文選集注》第七十三卷殘葉所作之題跋。查六十八卷「田偉後裔」一章,鐵綫篆陽文印章,可知卷首數枚亦爲田潜之印章,與宋代田偉無涉[11]。田潜,一名吳炤,字潜山,號伏侯,江陵人。兩湖書院學生,光緒戊戌(一八九八)遊學日本,壬寅(一九○二)中舉,乙巳(一九○五)隨考察政治大臣遊歷歐美,均以研究教育爲務。曾任留日學生監督,清廷駐日公使館參贊,故得就近購進《文選集注》數卷,從而有「伏侯在東」之說[12]。荊州田氏世爲著姓,所以田潜上追田偉一代,作爲藏書家的光輝歷史。

由此可知,《文選集注》的編者和寫本年代問題一時尚難得出結論,有待大家作進一步的研究。

《文選集注》中各家注本之介紹
今依《文選集注》中各家注本出現的先後分別作些介紹。

李善注
《文選注》中注文的編排次序爲李善《鈔》、《音決》、五臣、陸善經等多家注本,這大約是按各家出現的年代先後排列的。各家注後常有編者按語,一一指出文字差異,曰「《鈔》作某」,「《音決》作某」,「五臣作某」,「陸善經作某」之類,但不提「善本作某」,可見正文乃從善本。

有關李善注本與五臣注本的文字異同,很多學者作過比較,尤袤重刻《文選》李善注時,撰有《李善與五臣同異》一卷,附於所刻《文選》之後,而象《文選考異》等書中,更多抉發。但各種李善注本之間,文字亦有異同,則是近代多種本子出現後方才引起人們注意的。《文選集注》中的李善注與傳世各本差別很大,更值得重視。日本學者多人曾將《文選集注》中的李善注與其他本子中的李善注作比較,常常發現《集注》中的文字獨得其真,由此亦可見其在校勘上有重要價值。

日本學者對於各種李善注本之間的相互關係還作了深入的研究,並開展反覆的討論。斯波六郎的工作極爲踏實和細緻,把《文選》研究推進了一大步。他的結論是:「可知此本自李善注本身至類目、篇題、正文,最存李善本之舊。自此本問世,謂之廬山真面乃明,亦非虛言。」[13]但他在世時,中國北京圖書館藏北宋國子監本李善注與韓國奎章閣藏原出平昌孟氏校正本和天聖年間國子監本的六臣注等珍貴文獻還未有人介紹[14],因而有些判斷尚有失誤。

斯波六郎仍然相信《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說法,以爲現行的李善注都是從六臣注本《文選》中分出來的。

中國大陸地區的學者程毅中、白化文考查的北京圖書館所藏北宋國子監本,爲現存最早的李善注本,可以推知宋代社會上一直有李善單注本在流傳。南宋尤袤《遂初堂書目》記載他家藏有李善注與五臣注本,唯獨没有六臣注本,可見他所刻的《文選》並非是從六臣注本中抽出李善注而刻出的[15]。日本學者岡村繁繼此續作探討,並提出了所謂兩種系統之說,以爲「李善注早先是如前述唐(永隆)鈔本一般極爲簡素,故後日以這簡素的李善注爲底本,分別定立系統,最少也編纂了兩種補訂本李善注:一種是《文選集注》所收的李善注,另一種是宋明刊本爲祖本的李善注。二者分別屬於不同的系統。另外李善注的承傳過程,亦不是由完全而走向不完全,以至脫漏的方向,而是由簡素走向煩瑣、增殖的方向。」[16]森野繁夫則起而維護斯波六郎之說,并作了進一步的論證和推斷,以爲「刊本李注是從《集注》本中抽出李注加以修訂再編而成的」[17]。這一問題還在繼續探討之中。

各國學者通過研究《文選集注》而對李善注增加了很多新的認識,但一時還難以得出共識,這是因爲《文選》李善注從問世之日起就出現了很多差異甚大的本子。中唐時期的李匡乂在《資暇集》卷上〈非五臣〉中說:
代傳數本李氏《文選》,在初注成者、復注者、有三注、四注者,當時旋被傳寫之。其絶筆之本,皆釋音訓義,注解甚多,余家幸而有焉。嘗將數本並校,不唯注之贍略有異,至於科段,互相不同,無似余家之本該備也。

《新唐書.李邕傳》中也說曾經幫助他父親李善補益《選》注。這就是說,李善注《文選》時經歷着一個由簡單到詳細的過程。這或許也只是依據一般常識作出的判斷,不能排除另一種可能,李善在注出了一種詳細注本之後,曾加精簡而產生另一注本。

目下《文選》李善注的各種善本陸續發現,如敦煌卷子中的《文選》零卷、九條家本《文選》二十二卷,以及奎章閣所藏《文選》等。學者還應廣泛占有資料,將各種有價值的注本輾轉互校,而不要停留在抽樣比較的水平上,這樣或許更能揭示李善注的原貌,並說明李善注本幾個系統之間的不同特點。

但在研究李善注時,《文選集注》屬於極爲重要的一種,那是毫無疑問的。通過《集注》中的案語,可以知道目下流傳的《文選》,各種善注刊出時,都已經過後人改動。《文選》尤袤本和胡克家本卷四十中均有任彥昇《奏彈劉整》一文,《文選集注》卷七十九並録,日本原藏三條家的古鈔本《文選》五臣本和藏密韵樓的宋刻陳八郎本五臣注上也有著録。不難發現,諸本差異甚大。根據《文選集注》中的陞善經注與編者案語,可知李善注本正文中原無劉整之嫂的本狀與有關人員供詞中的許多文字,今本李善注將本狀與供詞全部録入,實乃後來刻印善注的人依傍五臣注而改變舊式。善注本在吏議「整即主」後加注曰:「昭明删此文太略,故詳引之。」參考《文選集注》,可知詳引之原來放在注內,今本却已歸入正文了[18]。

《鈔》《音決》
《文選集注》中引用《鈔》與《音決》的地方很多,但不著作者姓名,因此異說很多,應該作些分析。

《文選鈔》和《文選音決》二書,不見我國古代書目,而在《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中都有記載。該書「總集家」中著録《文選鈔》六十九(公孫羅撰),《文選音決》十(公孫羅撰),列在《文選》六十卷(李善注)後。公孫羅曾和李善一起向曹憲學習《文選》,按《傳》中名字的編排,年歲應當晚於李善[19]。

公孫羅的注釋,當時雖有名聲,但已遺佚殆盡,僅《唐語林》卷二中有云:
《南都賦》言「春茆夏韭」,子卯之卯也,而公孫羅云:「茆,鳥卵。」非也。且皆言菜也,何「卯」忽無言[20]?

這可能是古籍中僅存的一條公孫羅《文選注》了。《文選集注》中却還保存着公孫羅《文選鈔》和《音決》中的大量文字,豈非《選》學大幸?

但據近人研究,《文選鈔》與《文選音決》中矛盾很多,立論常有不同,決非一人所撰[21]。有人認爲「《集注》所引《音決》之撰者乃採摭蕭、曹、騫公等,所謂「諸音」彙而定其然否,惟此諸家音中,無一引及公孫羅與李善。《音決》既非許淹音,又非蕭、曹、騫公所撰,由此可證。至於李善注,《集注》本録於正文下,不與《音決》相次,嘗考善注中所本正文與《音決》所見者頗多互異,則《音決》之書當非李善所撰。其撰者爲較蕭、曹、許、騫稍晚之公孫羅,殆無可疑矣」[22]。既然《音決》確可證明是公孫羅的作品,那麼與此時有不同的《鈔》當然不可能是公孫羅的著作了。

這一問題尚可深入探討。有關《鈔》與《音決》二書的研究,下面三點似應多加注意。
一、《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上記載得很明確。既然《文選音決》可以證明記載無誤,那麼有關《文選鈔》的記載是否也已增加了可信程度?
二、不論是新、舊《唐書.曹憲傳》中所附李善、公孫羅的傳記,還是《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中有關各家《文選注》與《文選音》的記載,還是《文選集注》中有關各家注本的先後排列,都與李善、公孫羅二人的著述年代相合。

三、凡以「鈔」爲名的著作,都有「謄録」、「集納」、「草稿」的意思。今知公孫羅的這兩種著作,都是抄撮他人著述而成,那麼其間出現一些矛盾之處,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又知任彥昇《奏彈劉整》一文中首言「臣聞馬援奉嫂,不冠不入;氾濫字孤,家無常子」,《鈔》在疏證上述兩家時,僅言氾家而不提馬家隻字,亦可見其注釋體例之草率。

《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中著録的公孫羅《文選鈔》六十九,當即新、舊《唐書》中著録的公孫羅注《文選》六十卷,其中多出的九卷或係後人附益的相關文字。《文選音決》當即上述二書中的《文選音義》十卷。公孫羅撰二書之說似不宜輕易否定。

《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於《文選鈔》六十九(公孫羅撰)之下,尚著録有「《文選鈔》卅」一書,不知這是上一種書的另一分卷不同的本子呢?還是另一人所撰?如爲另一人撰,則與《文選音決》當然會有不同。這些地方還應深入探討。

五臣注
呂延祚在《上集注文選表》中雖然極力貶低李善注的價值,但據歷代學者的研究,五臣注中實際上大量採入了李善注的成果。如果我們再拿《文選集注》中的《鈔》與五臣注作比較,更可發現後者大量吸收前者成果。由此可以勾勒出一條李善注經由《鈔》而發展至五臣注的綫索。目下各種有關五臣的珍貴注本陸續面世,如陳八郎本、三條家本、杭州猫兒橋鍾家刻本,以及奎章閣所藏本等,比類而觀,可以看出《文選集》中五臣注的特殊地位。因爲《集注》成書早,距離五臣成書的年代不遠,應該保留更多原貌。

陸善經注
此書在我國書目中一無記載,唯《玉海》卷五四引《集賢注記》曰:
開元十九年三月,蕭蒿奏王智明、李玄成、陳居注《文選》。先是馮光震奉敕入院校《文選》,上疏以李善舊注不精,請改注。從之。光震自注得數卷。嵩以先代舊業,欲就其功,奏智明等助之。明年五月,令智明、玄成、陸善經專注《文選》,事竟不盲。

不知陸善經曾參予蕭蒿領導下的集體注釋工作,但没有完成。陸善經是開元時期著名的學者。《新唐書.藝文志》中著録了他好幾種著作,但没有有關《文選注》的記載。或許他在參予集體注《選》時家有存稿,後且注完全書,並傳播在外,所以《文選集注》的編者才有可能將之採入。

《文選集注》的價值
由上可知,《文選集注》包容宏富,在文選學、史料學與語言學等領域中都有重要價值。今分別作些介紹。

文選學上的價值
在《文選集注》中,不但保存着內容豐富的公孫羅《文選鈔》和《文選音決》,還有體例謹嚴的陸善經注,這就說明,《集注》中有極爲重要的資料,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文選》,還可提供豐富的學術信息。

《文選》中的李善注和五臣注,本身也已成了學術界關注的研究對象。《文選集注》中的李善注與五臣注,與傳世各本都有很多不同,可以作爲重要的一種版本而供研究。
李善注有保留古注的做法,如《二京賦》用薛綜注,《子虛》、《上林》二賦用郭璞注等。《文選集注》卷八左太沖《三都賦序》題下陸善經注云:「舊有綦毋邃注。」《蜀都賦》劉淵林注題署下,陸善經注曰:「臧榮緒《晋書》云:『劉逵注《吳》、《蜀》,張載注《魏都》,綦毋邃序注本。』」可知綦毋遽注當時頗爲有名[23]。《隋書.經籍志》中亦有著録。從這一材料中,也可看出晋人競爲《三都賦》作注的盛況。

《文選》中有許多爭辯不休的問題,限於材料,一時難下定論。例如《文選》中的作品,究竟分爲幾類?胡克家《文選考異》卷八引陳景雲說,以爲其中應有「移」類,這樣全書就得分爲三十八類,後人均承其說。而據近人研究,《文選》各種版本中均不見「移」這一文體,李善注等將之合於「書」類,故全書應定爲三十七類[24]。有的學者參考《文選集注》卷八十八司馬長卿《難蜀父老文》中的陸善經注,知《文選》中尚有「難」類,陳八郎本五臣注《文選》中亦有「難」類[25],因而認爲《文選》中的文體實爲三十九類。這一問題,目下實難圓滿解決。因爲世上已無保留《文選》原貌的本子,大家所能看到的完整本子,只是李善注本、五臣注本、六臣注本等不同系統的差異甚大的各種本子,其中六臣注本乃併合而成,自難據之逆斷蕭統原來的文體分類。三十七類云云,不合傳世《文選》版本的實際;三十九類云云,只是歸納現存各種不同系統的《文選》內出現過的文體而得的總數,無法舉出一種具體的版本證實此說。按宋初編《文苑英華》,本爲接續《文選》而作,內分各類文體爲三十八類。我國古代典籍的編纂每有陳陳相因之處,據此似可推知,宋初文士看到的《文選》實分三十八類,雖然我們已很難列出其中到底包括了哪一些文體。只是《文苑英華》的編者所能看到的典籍,當有接近李善注、五臣注原貌的本子,也有可能看到保存《文選》原貌的白文本。因此,今人探究《文選》的文體問題時,似應更多地關注繼之而作的《文苑英華》一書。

史料學上的價值
研究中古時期的文史,常是苦於材料不足。這一時期距離現在已很遥遠,也很難指望會有什麼突然發現。但《文選集注》中却還保存着許多早已被人認爲亡佚的材料,人們還未普遍加以發掘。

許詢爲東晋名流,交游甚廣,而生平記載不詳。《文選集注》卷六十二「許徵君詢」名下引《文選鈔》曰:「徵爲司徒掾,不就,故號徵君。好神仙游,樂隱遁之事。」又引《隱録》曰:「諸總角奇秀,衆謂神童。隱在會箸幽究山,與謝安、支遁游處,以弋釣嘯咏爲事。」《隱録》亦爲佚書,不見古今書目。又《文選集注》卷八十五《奏彈劉整》一首題下引《文選鈔》,轉引《梁典》叙劉整家事;卷八《三都賦》下《鈔》引王隱《晋書》,叙左思作《三都賦》時「吳事訪於陸機」,都是不見他書的珍貴材料。《文選集注》保存着許多不見其他典籍的重要材料,於此也可見其可貴。

魏晋南北朝時文化極爲繁榮,著述繁多。以史書而言,有關著作不下數百種,觀《隋書.經籍志》中的著録即可知。而自唐初朝廷大規模地修史之後,大批私家著述即告散佚。清代湯球、黃奭等人都曾努力從事輯佚,清理過不少史料,但若與《文選集注》相覈對,即可了解不少書中均有材料可以補入。即如《文選集注》卷八十五《與嵇茂齊書》作者趙景真名下,《鈔》引干寶《晋紀》叙嵇康吕安之事甚詳,而湯球之書全然闕如。今人爲了發掘材料,競從類書與《三國志》、《世說新語》、《水經注》等書的注中發掘佚文。《文選集注》之中,尤多這類散佚的著作,相信可給學術界平添不少史料。

語言學上的價值
魏晋南北朝時音義之學甚爲發達。《新唐書.藝文志》中著録唐人有關著作甚多,均爲集納中古時期語言研究方面的成果而成。但前人研究音義之學,大都只重視陸德明《經典釋文》一書,這當是歷代王朝首重經書之故。清代以來,也有不少學者注意佛家典籍中的音義著作,如唐釋玄應與慧琳分別著述而名字相同的《一切經音義》、慧苑《華嚴音義》等。但有關《文選音義》一類著作,却未引起人們重視,或許因爲有關著作大都散佚,材料不易獲得。其實《文選》內容豐富,各類文體中涉及的語言現象極爲廣泛,深加發掘,定能有所收穫。《文選集注》中有公孫羅《文選音決》一書,內有包括蕭該《文選音》一書在內的許多寶貴材料,人們加以研究,定會對中古時期的語言現象和文學現象增進認識。

總的來說,《文選集注》一書在文選學、史料學與語言學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亟應引起人們的注意。

餘論
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文學部影印此書時,時值戰争時期,流布不廣,中國學者難以看到此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文化交流之時不暢,《文選》資料更難顧及。直到中國步入改革開放新階段,學界中人環顧其他地方學術研究情況,方有借鑒國外學者研究成果的要求。但《文選集注》篇幅鉅大,定價昂貴,各地學者難以購買,大家這才感到有重印該書的必要。

我在一九九四年赴日本奈良女子大學講學期間,得到許多朋友的幫助,複印了《文選集注》一套,藉供研究。鑒於此書具有很高的價值,學術界渴望見到此書,於是我又與上海古籍出版社聯繫,得到他們的支持,決定重印此書,將此珍貴文獻迎歸故土。爲此我又力所能及地徵集一些新的材料,務使此書更爲完整。當年羅振玉影印此書時,尚有海鹽張氏所藏二卷、楚中楊氏一卷未曾印入,今得台灣漢學研究中心提供膠卷,印《文選集注》第九十八卷,當是海鹽張氏遺物。又得天津市藝術博物館所藏周叔弢捐獻的《文選集注》第四十八卷[26],并入原京都帝國大學影印本後,此卷已近完帙。又京都帝國大學影印本第七十三卷中原缺二頁,今得北京圖書館幫助,提供殘頁膠卷,恰好可以補足。同書第六十一卷江文通《雜體詩》潘黃門(悼亡)中原缺二十五行,經日本國立奈良女子大學橫山弘教授聯繫,得到日本御茶之水圖書館成簣堂文庫支持,提供殘頁照片,此詩始告完整。估計此書零頁尚有殘存,但多保存在私人手中,一時難以求得,目下只有以此付印了。與前相比,此書已經有所增益,比之羅氏印本,非但在卷帙上有增加,而且在質量上也有很大的提高。即與京都帝國大學文學部影印本相比,也已增加不少篇幅。近乎完整的卷子,即有九十八與四十八二卷,因此,目下存世的《文選集注》,已有二十四卷。

從此書的複印到公開出版,都曾得到國內外許多朋友,如興膳宏、橫山弘、金子和正、大平幸代、劉顯叔、盧錦堂、陳尚君、程有慶、杜澤遜、傅剛等先生,在各個階段或某一環節上給我很大的幫助。陳尚君先生還受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委托,擔任此書的具體編纂工作。內藤、狩野兩位博士向原藏《文選集注》殘卷的藏書家或藏書單位求得原書或底片後,即按原樣印入。因此,京都大學影印本的序次前後重出或顛倒的很多,不便使用。陳尚君先生悉依《文選》原來的序次重行編定,且擬篇名目錄,以利閱讀。責任編輯周小虹女士又作了細緻的加工,凡此均請接受我誠摯的謝意。

一九九八年六月識於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1] 董康《書舶庸譚》卷八下民國二十四年(乙亥)五月十三日日記云:「小林諸大坂某會社屬介紹收購上海某君所藏《文選集注》之結果。《文選集注》者,吾國五代時寫本,除六臣外,兼及曹憲等注,即六臣注亦較通行本爲長。以分卷計之,當有一百廿卷。森立之《經籍訪古志》言金澤稱名寺藏有零本。余於光、宣之際,偕島田前往物色之,得卅二卷、曾以語內藤博士,白諸政府,列入國寶。時吾國公使署田參購得殘本數卷,余從田君收得誄詞一卷。田君歸國後悉鬻之於廠肆正文齋,今某君所藏,即從正文齋購之也。甲寅歲,余因迎玉姬,無資備辦奩具,乃翻《静志居詩話》朱吉以美婢易袁宏《後漢書》故事,割讓於津門某氏。嗣廠友張月巖得此卷,以萬元鉅值鬻於勝山,藝林共知其事,以故某君未充賤售。」勝山即日人勝山岳陽。↩
[2] 臺灣大通書局於一九七二年印行《羅雪堂先生全集》,《文選集注》一書於原十六卷外又多出數卷,想是後來陸續所得,而生前未及印行。↩
[3] 日本新美寬《新獲文選集注斷簡》:「使《文選集注》廣爲流傳者,實應歸功羅叔言翁。……翁辛亥革命間來日,卜居京都市浄土寺町,歸國之際,舉其寓宅所得,捐贈以爲東海舊鈔本《文選集注》印行之資。以此托君山、滿南兩先生。」載《東方學報》第八册,京都,一九三七年十月。參看甘孺(羅繼祖)輯述《岐豐鄉人行年錄(羅振玉年譜)》民國八年己未(一九一九)條,江蘇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年版。↩
[4]《譯注文選.解說》,載《全釋漢文體系》第三十六册,集英社一九七四年版。↩
[5]《文選導讀》第五《文選流傳諸本述略》(五)集注一百二十卷本,巴蜀書社一九九三年版。↩
[6] 邱棨鐊於《文選集注所引文選鈔研究》和《唐寫本文選集注第九十卷跋》等文中都曾作過詳細論證,載中國文化學院夜中文系文學叢書第一種邱棨鐊著《文選集注研究》,一九七八年十月。↩
[7] 斯波六郎《對〈文選〉各種版本的研究》第二部分「舊鈔《文選集注》殘卷」於此持謹慎態度。因爲中國五臣注《文選》池稱五臣「集注《文選》」,故而認爲尚待進一步查考。文載《文選索引》卷首,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一九五九年版。小尾郊一《譯注文選.解說》則據《御堂關白記》寬弘三年(一○○六)十月二者條下有「五臣注《文選》、文集等持來」等語,以爲一人同書所載而用詞用异,五臣注《文選》與集注《文選》明係兩種不同書籍,集注《文選》當即《文選集注》。花房英樹《關于文選第九十八卷》中也以爲道長一共用了三個名詞「集注文選」、「五臣注文選」與「摺本文選」,三者自然有別。「摺本文選」指「版本文選」。文載《小尾博士退休紀念中國文學論集》,第一學習社一九七六年版。↩
[8] 日本天曆二年,當我國五代後漢乾祐元年(九四八),藤原良秀讀《後漢書.揚雄傳》中的《甘泉賦》時,已於「詔招揺與太陰兮,伏鈎陳使當兵」句旁加注時引《文選集注》中語。花房英樹據此撰文,以爲《文選集注》此書已在此前傳入日本,見《關於文選第九十八卷》。↩
[9] 見《新獲文選集注斷簡》。日本學者見解大體相同,唯在年代上尚有早、中、晚不同時期之誤。↩
[10] 參見邱棨鐊《今存日本之〈文選集注〉殘卷爲中土唐寫舊藏本》一文。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衢州本)卷九「書目類」載《田氏書目》六卷,提要曰:「右皇朝田鎬撰。田偉居荊南,家藏書幾三萬卷。鎬,偉之子也,因成此目。元祐中,袁默爲之序。」葉昌識《藏書紀事詩》卷一引《紫桃軒雜綴》:「《荊州府志》載:『宋田偉,燕人,爲江陵尉,因家焉。作博古堂,藏書三萬七千卷。』」又引《輿地紀勝》:「田偉藏書三萬七千卷,無重複者。」王欣夫補正引謝肇淛《五雜俎》:「又有田偉者,爲江陵尉,作博古堂,藏書至五萬七千餘卷。」見《藏書紀事詩》(附補正),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參看潘美月《宋代藏書家考》二〈北宋承平時期藏書家〉田偉部分,臺灣學海出版社一九八○年四月版。↩
[11]「荊州田氏藏書之印」與有關「博古堂」的兩方印章最爲可疑。田潜於清宣統庚戌(一九一○)從日本購得日正平間刻本《論語集解》十卷,亦曾蓋有「有宋荊州田氏七萬五千卷堂」、「荊州田氏藏書」、「景偉廔印」、「後博古堂所藏善本」、「潜山讀本」、「田偉後裔」、「伏侯得之日本」諸印,似可推知上述二章當爲同一性質之印章。參看王重民《中國善本書提要》經部.八.四書類,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又上述「田氏七萬五千卷堂」云云,顯爲後人的虚構誇飾之詞。↩
[12] 參看注〔一〕和潘重規《日本藏〈文選集注殘卷〉綴語》一文。↩
[13]《對〈文選〉各種版本的研究》。↩
[14] 韓國金學主《朝鮮時代所印文選本》,載《韓國學報》第五輯,一九八五年。↩
[15] 程毅中、白化文《略談李善注〈文選〉的尤刻本》,載《文物》一九七六年第十一期。↩
[16]《文選集注與宋明版本的李善注》,載《加賀博士退官紀念中國文史哲學論集》,日本講談社一九七九年版。↩
[17]《關於〈文選〉李善本》,載《日本中國學會報》第三十一集,一九七九年。↩
[18] 參看拙撰《〈文選〉所載〈奏彈劉整〉一文諸注本之分析》,載《文學遺產》一九九六年第二期。↩
[19]《舊唐書.曹憲傳》附李善傳,云是「明慶中,累補太子內率府録事參軍、崇賢館直學士,兼沛王侍讀」。又附公孫羅傳,云是「歷沛王府參軍、無錫縣丞」。按李、公孫二人仕履而言,李善亦應比公孫羅年長得多。↩
[20] 此文當出《劉賓客嘉話録》。今本《劉賓客嘉話録》佚,唐蘭援此入校輯本《補遺》,且云首句當作「『春茆』音之子卯之卯也」。注云:「『春茆』下有『夏韭』兩字,而無『音』字,齊之鸞本(《唐語林》)有『音』字。按『音』字當接『子卯之卯也』五字,爲『茆』字作音耳。后人既增『夏韭』二字,遂以『音』字爲誤而删之。然《南都賦》自云『春卵夏笋,秋韭冬菁』,不云『夏韭』也。」見《劉賓客〈嘉話録〉的校輯與辨僞》,載《文史》第四輯,中華書局一九六五年六月。參看拙撰《唐語林校證》卷二該條,中華書局一九八八年版。↩
[21] 斯波六郎《對〈文選〉各種版本的研究》。↩
[22] 邱棨鐊《文選集注所引文選鈔研究》。↩
[23] 參看羅國威《左思〈三都賦〉綦毋邃注發覆》,載中國文選學研究會、鄭州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編《文選學新論》,中州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
[24] 穆克宏《蕭統〈文選〉三題》,載《昭明文選研究論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後收入《滴石軒文存》,海峽文藝出版社一九九四年版。按此說立論的前提是以爲《文選》各種本子均無「移」體,實則日本古鈔白文無注本中單列「移」體,古代刊本中,如陳八郎刻五臣注本、朝鮮正德四年刻五臣注本與汲古閣刻李善注本亦有「移」體。前時學者所見版本不多,故《考異》中有「諸本皆脫」之說,今人自不能據之作進一步的推論,以爲傳世的各種《文選》本子中均無「移」體。↩
[25] 傅剛《〈文選〉版本叙録》,載北京大學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國學研究》第五卷,北京大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四月版;游志誠《論〈文選〉之難體》,載《魏晋南北朝文學與思想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二輯),臺灣文津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
[26] 此卷軸之標籤上題「唐寫文選殘卷」,下爲雙行小字「日本國寶金澤文庫舊藏/宣統庚戌伏侯所收并記」,可知此爲田潴從日本購得而流出者。↩

〈目錄〉
卷八
京都八
左太沖賦都賦一首

卷九
京都九
左太沖吳都賦一首

卷四三
詩
招隱

卷四七
詩
曹子建贈徐幹一首
曹子建贈丁儀一首

卷四八
詩
〔陸士衡答賈長淵一首〕
陸士衡於承明作與士龍一首
陸士衡贈尚書郎顧彥先二首
陸士衡贈顧交趾公真一首
〔陸士衡爲顏彥先贈婦二首〕
陸士衡贈馮文羆一首
陸士衡贈弟士龍一首
潘安仁爲賈謐作贈陸機一首
〔潘正叔贈陸機出爲吳王郎中令一首〕
潘正叔贈河陽一首
潘正叔贈侍御史王元貺一首

卷五六
樂府三
鮑明遠樂府八首
東武吟
出自薊北門行
結客少年場行
東門行
苦熱行
白頭吟
放歌行
升天行
謝玄暉鼓吹曲一首

挽歌
繆熙伯挽歌一首
陸士衡挽歌詩三首
陶淵明挽歌詩一首

雜歌詩
荊軻歌一首
漢高祖歌一首
劉越石扶風歌一首
陸韓卿中山王孺子妾歌一首

卷五九
雜詩下
盧子諒時興一首
陶淵明雜詩二首
陶淵明咏貧士一首
陶淵明讀山海經一首
謝惠連七月七日夜咏牛女一首
謝惠連擣衣詩一首
謝靈運南樓中望所遲客一首
謝靈運田南樹園激流殖楥一首
謝靈運齋中讀書一首
謝靈運石門新營所住四面高山迴溪石瀨脩竹茂林一首
王景玄雜詩一首
鮑明遠數詩一首
鮑明遠翫月城西門解中一首
謝玄暉始出尚書〔省〕一首
謝玄暉直中書省一首
謝玄暉觀朝雨一首
謝玄暉郡內登望一首
謝玄暉和伏武昌登孫權故城一首
謝玄暉和王著作八公山詩一首
謝玄暉和徐都曹一首
謝玄暉和王主簿怨情詩一首
沈休文和謝宣成一首
沈休文應王中丞思遠詠月一首
沈休文冬〔至〕節後至丞相第詣世子車中一首

卷六一
雜擬二
〔袁陽源倣曹子建樂府白馬篇一首〕
袁陽源效古一首
王僧達和琅耶王依古一首
鮑明遠擬古三首
鮑明遠學劉公幹體一首
鮑明遠代君子有所思一首
范彥龍效古一首
江文通雜體詩卅首
古離別
李都尉陵
陳思王曹植
王侍中粲
嵇中散康
〔張司空華〕
潘黃門岳
陸平原機
左記室思
張黃門協

卷六二
雜擬三
江文通雜體詩
劉太尉琨
盧中郎諶
郭弘農璞
孫廷尉綽
許徵君詢
殷東陽仲文
謝僕射混

卷六三
騷一
屈平離騷經一首

卷六六
騷四
宋玉招魂一首
劉安招隱士一首

卷六八
七二
曹子建七啓八首

卷七一
令
任彥昇宣德皇后令一首
教
傅季友爲宋公修張良廟教一首
傅季友爲宋公修楚元王墓教一首
策秀才文
王元長永明九年策秀才文三首

卷七三
表
〔諸葛孔明出師表一首〕
曹子建求自試表一首
曹子建求通親親表一首

卷七九
彈事
〔任彥昇奏彈曹景宗一首〕
任彥昇奏彈劉整一首
沈休文奏彈王源一首
牋
楊德祖答臨淄侯牋一首
繁休白與魏文帝牋
陳孔璋答東阿王牋

卷八五
書
〔稽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一首〕
孫子荊爲石仲容與孫皓書一首
趙景真與嵇茂齊書一首

卷八八
檄
〔陳孔璋檄吳將校部曲文一首〕
鍾士季檄蜀文一首
難
司馬長卿難蜀父老一首

卷九一
序
〔陸士衡豪士賦序一首〕
顏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一首
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一首

卷九三
頌
王子淵聖主得賢臣頌一匠
楊子雲趙充國頌一首
史孝山出師頌一首
劉伯倫酒德頌一首
陸士衡漢高祖功臣頌一首

卷九四
贊
夏侯孝若東方朔畫贊一首并序
袁彥伯三國名臣序贊一首

卷九八
史論二
干令昇晉紀總論一首
范蔚宗後漢書皇后紀論一首

卷一○二
論二
〔王子淵四子講德論一首并序〕

卷一一三
誄二
潘安仁夏侯常侍誄一首并序
潘安仁馬汧督誄一首并序
顏延年陽給事誄一首并序

卷一一六
碑二
蔡伯喈陳仲弓碑文一首并序
王仲寶禇淵碑文一首并序

(236) 美國國會議員提名香港人競逐諾貝爾和平獎信函

January 31, 2020

Berit Reiss-Andersen
Chair
Nobel Peace Prize Committee
NO-0255 Oslo
Norway

Dear Chair Reiss-Andersen and Members of the Nobel Peace Prize Committee:

We, the undersigned memb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respectfully nominate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of Hong Kong to receive the 2020 Nobel Peace Prize in recognition of their efforts to protect Hong Kong’s autonomy,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as guaranteed in the Sino-British Declaration and Hong Kong’s Basic Law.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of Hong Kong has inspired the world as countless and often anonymous individuals risked their lives, their health, their jobs, and their education to support a better future for Hong Kong. They have demonstrated civic courage, extraordinary leadership, and an unwavering commitment to a free and democratic Hong Kong that upholds the rule of law and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and freedom.

In March 2019, a series of large-scale, pro-democracy protests began in Hong Kong in opposition to a proposed extradition bill that would have put anyone in Hong Kong at risk of extradition to mainland China, where arbitrary detention, lack of due process, torture, and other serious human rights abuses are well documented. The protest on June 16, 2019, included over two million participants out of a total population of approximately 7.5 million people living in Hong Kong, making it one of the largest mass protests in history.

The protesters represent a broad spectrum of Hong Kong society – students, children, retirees, women, teachers, flight attendants, bankers, lawyers, social workers, entrepreneurs, medical professionals, airport staff,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and civil servants. The entire city is engaged in a movement both unique and inspiring in its size, scope, and creativity. The protesters are savvy and have used peaceful and innovative methods of expression including art, music, lasers, projections on buildings, and joining hands across Hong Kong.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made five reasonable demands of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1) withdraw the extradition bill; 2) conduct an independent inquiry into the police violence; 3) drop charges against all arrested protesters; 4) retract the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June protests as “riots”; and 5) the use of universal suffrage to elect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council members.

Instead of a pursuing political dialogue and negotiation,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implemented a crackdown on peaceful protests and used excessive and unnecessary force in contravention of the U.N. Code of Conduct for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and the Basic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Firearms for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The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has called for an investigation of these incidents. The U.S. and the U.K. have both suspended the sale of police and crowd control equipment to Hong Kong.

Numerous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have for decades pressed for greater freedoms in Hong Kong, and the current movement is no exception.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of the past year has been impressively organized and coherent, yet notably leaderless and flexible. For this reason, rather than highlighting an individual or single organization, we wish to nominate the peaceful Hong Kong pro-democracy movement.  This prize would honor the millions of people in Hong Kong whose bravery and determination have inspired the world.

We deeply appreciated the Nobel Committee’s past willingness to award the Nobel Peace Prize to Liu Xiaobo in 2010. Liu Xiaobo’s unjust imprisonment and ultimately his death is a stark reminder of the sacrifices made by so many people in China who have dared to speak out for their human rights.

We hope that the Nobel Committee will continue to shine a light on those struggling for peace and human rights in China and we believe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in Hong Kong is more than deserving of recognition this year.

2020年1月18日星期六

(235) 新北市世界宗教博物館佛光寺大殿介紹

佛光寺大殿Buddha’s Light Temple
新北市永和縣:世界宗教博物館小冊子,2020年1月

佛光寺位於山西省五台縣的佛光山山腰,依山勢而建造;全寺青山環抱、古木參天,是中外香客參訪的勝地。據《清涼山寺》記載,佛光寺創於北魏孝文帝時期(西元471-499年),至隋唐時代寺況興盛。唐武宗大毀佛教寺院,佛光寺也受到破壞,僅存一祖師塔,直至唐宣宗時,佛教再興起才陸續重建,其中以佛光寺的正殿為代表建築。佛光寺的正殿,又稱為「東大殿」,外觀雄偉壯麗,位於全寺地勢最高的最後一重院落當中。

獨特的中國古代建築體系在漢朝已經形成,以木構造建築為主。佛光寺東大殿即是現存唐代木構造建築的典型。木構造的優點非常多,一方面防震效果佳,另一方面承重結構明確、又能適應不同的氣候條件。然而在防火與防腐的部分則是所有木構造房屋的弱點,所以佛光寺屋頂上可見兩隻魚龍的裝飾,主要原因是傳說魚龍喜歡吃火舌,廟宇建築總不忘在屋簷上雕刻它的形象,代表抗拒祝融造訪之意。

木構造的另一個特色是斗拱。斗拱是木構造中富裝飾作用的構件,它同時也是結構的關鍵,其功用在於以伸出的斗拱承受上部結構的荷載,把重量轉嫁到下部的立柱上,故為大建築物所必用。在佛光寺的東大殿,就有許多美麗的斗拱,極盡木材應用之能事,以達到承重的需要,並同時完成其本身完美的形體。

東大殿內部的泥塑佛像也是唐代佛像藝術的典型,在佛壇上供奉有唐代彩塑佛像35尊,每尊佛像都相當的高大,其中有釋迦牟尼、彌勒佛、阿彌陀佛、普賢菩薩、觀世音菩薩及脅侍菩薩、金剛等,高1.9至5.3公尺不等。大殿兩側與後部,也有明代的羅漢塑像296尊。大殿薈萃唐代的建築、雕塑與繪畫等藝術於一堂,歷史和藝術價值極高。

由於佛像建於晚唐,風格屬於唐風。唐朝佛像風格整體特點是改變了隋朝代的的厚重、生硬的感覺,更顯出謙和樸實、精緻細膩、豐頤圓滿的一面,是一種相當成熟的圓體雕塑的手法。但這些被保留下來的塑像多為後代(明代)所重修,不過仍有唐風之遺貌。

The Buddha’s Light Temple is located on Buddha’s Light Mountain, 25 kilometers northeast of WuTai County, in ShanXi province. The temple was founded during the reign of the northern Wei Xiao Wen Emperor (471-499 CE). The temple faces west, with an open and clear view of the area in that direction, while mountains surround the three remaining aspects of the building. The entire temple complex is divided into three main courtyards, the foundations of which have each been built into the mountainside in a terraced style. In total, more than one hundred and twenty buildings reside within the temple complex. However, the Buddha’s Light Temple is the most historically significant of all of these, because it is one of the largest wooden architectural structures of the Tang Dynasty (618-907 CE).

The main hall, or “Great Eastern Hall”, of the Buddha’s Light Temple is situated within the highest courtyard and is indeed majestic of appearance. This hall is the most important building of the complex, and is the oldest surviving representative model of large-scale Tang Dynasty wooden construction. The front and rear side sides of the temple each measure 34 meters, while the sides are approximately 18 meters. Important structural features of the main hall include its pillared wooden framework, and brackets that support the roof’s crossbeam. The temple’s complex architectural elements each have their own independent function, yet have been seamlessly integrated into the building’s overall architecture.

Displayed along the walls of the main hall are numerous murals depicting five hundred “arhats” (perfected persons” together with two hundred and ninety-six statues of arhats. The murals and statues alike date back to the Ming Dynasty. Thirty-five large clay Buddhist statues, painted in vibrant colors and dating to the time of the Tang Dynasty, dominate the central space of the main hall. Thirty-three of these statues are those of important Buddhist figures, including Sakyamuni, Maitreya, Amitabha, Samantabhadra, Manjusri, Attendant Bodhisattva (who often appears beside statues of Buddha), and Jin-Gang-Dhyana. The remaining two statues are of the temple abbot and the sponsor who finance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emple. The combination of architecture, statues,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s in the main hall presents a rare, unified view of Tang dynasty art, and demonstrates the value and important of the Buddha’s Light Temple.

2020年1月6日星期一

(234) 王雲五:〈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叢書序〉

王雲五:〈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叢書序〉
臺北: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民國五十九年六月(1970)

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在其獎助之各種文化事業中,有研究論文獎助辦法一種,係就國內大學研究所之博士碩士論文,擇優出資代為印刷。每種以八百部為度,除以五十部贈有關研究所,並由嘉新基金會保存二百五十部外,餘五百部悉數贈予撰著論文之博士碩士,供其自由處分。

此類論文皆由研幾之學子,各就選定題目,在教授指導之下,精心撰著,並經學者專家組成之考試委員會,詳加評審,舉行口試而予通過者。以故,對於各科學利,至少當有點滴之貢獻。惟是題材或涉專門,或不避偏僻,除足備各科專家參考外,不易吸引多數讀者;因而印刷成書,流行大都不廣。無論何國之出版家,為保障成本,除附加特殊條件外,多不願接受印行。所謂特殊條件,或由撰人負擔部份成本,或由撰人承購印本若干,或由撰人提供全部印刷費,出版家僅代為發行。此在我國,當亦不能例外。近年我國研究所增設漸廣,研究生獲得碩士學位者已達數百,榮膺博士學位者亦不下廿人。其經多年研究而撰成之論文,除自行出資印刷,或接受特殊條件者外,大多數未能付梓。嘉新文化基金會為使此類精心之作得以問世,經決議創行上述獎助 辦法,每年度用於此項之經費,隨時決定。第一年度撥款三十餘萬元,印行博士論文二篇,碩士論文約四十篇,總字數多至五六百萬。第二、三年情形與第一年相若,自第四年度(民國五十六年)起因各研究所推薦論文更有增加,撥款亦增為四十萬元。茲以五十七年度各研究論文排印將竟,謹述緣由如上。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十日  王雲五 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