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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星期二

(156) 民間文學母題索引、民間故事類型索引、民間故事結構型態

王娟:《民俗學概論》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頁57-58、75-77、84-88。

《民間文學母題索引》
在進行神話研究時,我們則可以根據神話的母題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究。說到神話,我們不能不談斯蒂斯.湯普森(Stith Thompson)的《民間文學母題索引》(Motif-Index of Folk-Literature),這本書是敘事民俗學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參考書和工具書。

斯蒂斯.湯普森在他的六卷本巨著《民間文學母題索引》中提出了母題的概念。所謂「母題」(motifs)或者說「敘事的基本要素」,指的是那些在民間文學作品中頻繁出現的情節因素。這種情節因素可以是一件東西(如魔棍)、一種行為(如一次考驗)、一種人物類型(如傻瓜)、一種結構特點(如民間故事的三疊式結構)。例如世界各地都有人類起源的神話,在人類最早是由什麼造出來的這一情節因素上,世界各地神話中有這樣的一些母題:「女人是用狗尾巴創造出來的」、「男人是用黏土做成的」、「男人是用玉米穗造出來的」、「摩擦皮革造出男人」、「第一個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成的」等等。這就是說,儘管每一種文化傳統或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神話,但是不同民族其神話在一些情節因素上往往具有令人不可思議的相似性。不僅神話如此,民間文學的其他類型如民間故事、歌謠、寓言、敘事詩、笑話、中世紀傳奇、軼事等也是如此。

湯普森把許許多多這樣的要素系統地編入母題索引,並附有這些因素的出處以及參考書目。如「男人是用黏土做成的」這一母題都出現在哪些民族或地區的神話當中,參考書目都是哪些等,這對我們的研究是非常有幫助的。例如,當我們研究女媧造人的神話時,通過查閱此書,我們會發現用泥土造人這一情節因素並不是中國特有的,而是在許多地區和民族如印度、巴比倫、希臘、愛爾蘭、西伯利亞、波利尼西亞、澳大利亞、愛斯基摩人(因紐特人)、印第安人、猶太教傳統中都有。這也許會對我們的研究結論產生重大的影響。

在《民間文學母題索引》中,湯普森把神話中的母題進行了如下分類:

A0-A99
創世者
A100-A499
各種神
A500-A599
半人半神和文化英雄
A600-A899
宇宙的起源及人們的宇宙觀
A900-A999
地球地型地貌的來歷
A1000-A1099
世界大災難
A1100-A1199
自然秩序的建立
A1200-A1699
人類生命的創造和秩序
A1700-A2199
動物生命的創造
A2200-A2599
動物的特徵
A2600-A2699
各種樹木和其他植物的起源
A2700-A2799
各種植物特徵的來歷
A2800-A2899
其他解釋

在每一種類型的下面又進行了更詳細而又具體的分類。母題索引對世界各地神話進行了有步驟地剖析,然後再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納,對我們研究神話的起源、傳播,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神話比較研究都是非常有價值的。(下略)

《民間故事類型索引》【頁75-77】
早在19世紀初,在收集民間故事的過程中,格林兄弟就已經注意到了故事的相似性的問題。也就是說,很多流傳在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中的民間故事是屬於同一類型的。(中略)

講到這裡,我們必須介紹一下「類型」。民俗學中的類型指的是一組具有相同情節和結構發展模式的民俗事項,如故事類型、遊戲類型、歌謠類型、民間建築類型、儀式類型等。最早對民間故事進行類型研究的是芬蘭民俗學家們。

《民間故事類型索引》(The Types of the Folktale),這本民間故事研究的重要參考書,最早就是由芬蘭民俗學家阿爾涅整理出版的。現代民間故事研究之父,比較研究法(芬蘭學派)的創始人科隆父子(J. Krohn,1835-1888;K. Krohn,1863-1933)在進行民間故事的比較研究時,發現民間故事雖然浩如煙海,但仔細看來,許多故事只是同一類型故事的不同異文。例如《熊和狐狸比賽的故事》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都在流傳,只是在一些情節因素上略有不同。如果對民間故事進行分類的話,我們將會發現世界上所有的民間故事可以被歸入非常有限的一些基本形式裡。這對民間故事的研究無疑將會是非常有意義的。後來,科隆的學生阿爾涅(A. Aarne,1867-1925)承擔了這一工作,並在1910年出版了他的《民間故事類型索引》。這本類型索引主要是基於歐洲民間故事進行分類整理的。阿爾涅共總結出540種故事類型,但列出1940個位置,以備補充。

1928年,美國民俗學家湯普森(S. Thompson,1885-1970)翻譯了該書,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擴充,把故事類型從1940個增加到2499個。1961年,湯普森又把故事類型的子類型增加到3229個。除歐洲的故事外,還加進了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許多被遺漏的民間故事類型,但主要還是以印歐民間故事為主。因為這一分類工作是由阿爾涅和湯普森兩人共同完成的,所以這種分類法被稱為阿爾涅——湯普森分類法,簡稱AT分類法。

《民間故事類型索引》雖然涵蓋了世界民間故事的大部份類型,但一方面,由於國家、地區和民族、種族的差異,許多故事類型並沒有編進此書;另一方面,隨著對當代民間口頭故事的大量搜集整理,一些新的故事類型也需要被重新編入。所以,出於研究的目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又做了自己的民間故事類型索引。如俄國、西班牙、冰島、印度、日本、韓國等,不久前,華裔美國學者丁乃通先生也編著了《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為我們的民間故事研究早日與世界民間故事研究接軌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民間故事類型索引》將世界各地的民間故事分為五個不同的大類。

1. 動物故事(AT 1-299)
1-99 野生動物
100-149 野生動物和家畜
150-199 人和野生動物
200-219 家畜
220-249 鳥類
250-274 魚類
275-299 其他動物和物體

2. 普通故事(AT 300-1199)
300-749 幻想故事
300-399 超自然對手
400-459 超自然或被施了魔法的丈夫(妻子)或其他親戚
460-499 超自然事件
500-599 超自然救助者
560-649 寶物(輯按:560疑是600之誤)
650-699 超自然能力和智慧
700-749 其他
750-849 宗教故事
850-999 愛情故事
1000-119 愚蠢的妖魔

3. 笑話和軼事(AT 1200-1999)
1200-1349 傻瓜的故事
1350-1439 夫妻間的故事
1440-1524 女人(女孩)的故事
1525-1574 男人(男孩)的故事
1575-1639 聰明的男人
1640-1674 巧遇
1675-1724 傻男人
1725-1849 關於牧師和宗教秩序的笑話
1850-1874 關於其他群體的人的趣聞軼事
1875-1999 誇張的故事

(中略)

每個大類下面又有小類,如動物故事(AT1-299)中,AT1-99故事類型中的主人公為罰獸,AT220-249主人公為鳥類等;有些類型還再分次類型,故AT201下還有AT201E、AT201F等。每一種故事類型的下面都列出了故事情節發展的基本框架及其異文流傳的國家和地區,同時還提供與故事的發表和出版相關的書目資料,對我們鑒別故事、尋找異文和對故事進行比較研究都非常重要。另外,也對我們發現民間故事的內涵、價值、意義及民間故事的發展規律都提供了有利條件。(中略)

《民間故事的結構型態》【頁84-88】
另外一種較為有影響的研究方法是俄國民俗學家普勞普(Vladimnir Propp,1894-1970)(輯按:又譯普洛普、普羅普)的直線結構主義研究法。在1928年出版的《民間故事的結構形態》(Morphology of the Folktale)中,普勞普從俄國阿法納斯(A. N. Afanas)收集的《俄國民間故事集》中隨機選出101篇民間故事,然後進行故事情節結構發展的研究。通過研究,普勞普總結出故事情節發展的三十一個功能(functions)。所謂的功能,指的是故事中人物的每一個對情節發展有影響的行為。普勞普把這31個功能按先後順序排列起來,並以此來檢驗其他的民間故事。他發現,所有故事在情節發展上都是嚴格地按照這31個功能順序發展的,甚至連次序都不會改變。具體到某一個故事,其情節發展也許會跳過這31個功能中的幾個,但絕不可能脫離或顛倒31個功能所規定的發展方向和順序。

試以普勞普所概括的一個簡單的民間故事為例,於是便有以下公式:

α1 δ1 A3 B1 C I H1 --I1 K I W0  

這11個符號依次讀作:一個國王有三個女兒——女兒們外出散步——在一座花園裡暫留——被一條惡龍劫走——發出求救信號——三位主人公現象——展開搜尋——與惡龍搏鬥——勝利——公主們獲救——歸來——酬答。

1958年,《民間故事的結構形態》翻譯成英文,隨後對西方民間故事研究產生了重大影響。許多學者把這一理論應用到其他文化的民間故事研究中,發現這31個功能同樣適用於其他文化的民間故事。這種研究方法被稱為結構主義研究,為了區別於列維—施特勞斯(C. Lévi-Strauss)的結構主義研究,我們把普勞普的結構主義稱為直線結構主義,因為普勞普提出的31個功能是線性排列的。

(中略)

附2:普勞普《民間故事的結構形態》中民間故事的31種功能

1. 起始狀態
交代故事中的家庭人員及狀況,包括主人公的姓名、社會關係、生活背景等。

2. 準備狀態
(1) 缺失(absentation)
一個家庭中的最後一個具有保護功能的成員消失。(長者離家出走、死亡或不具備自我保護能力的主人公自己離開了安全的家)

(2) 禁令(interdiction)
主人公(或潛在受害者)被告知不能做一些事情。(不許做什麼事情,或失去保護的主人公被強迫做一些危險的事情)

(3) 違背禁令(violation)
主人公(潛在受害者)違背禁令。

(4) 打探(reconnaissance)
壞人試著去得到一些信息。(問問題、受害者或主人公去問壞人、巧遇,有時是借助於第三者的巧遇)

(5) 打探成功(delivery)
壞人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信息。

(6) 詭計(trickery)
壞人企圖欺騙受害者,並得到他想得到的東西。(勸說、施魔法或借助於其他魔力)

(7) 上當(complicity)
潛在受害者受騙。(接受了壞人的勸說,因為中了魔法,所以不自覺地受騙)

(8) 傷害(villainy)
潛在受害者或主人公家庭中的某一成員受到了傷害。(壞人綁架了什麼人、壞人奪取了寶物等)

(8a) 短缺(lack)
家庭中的什麼人缺乏或急需什麼東西

(9) 發佈消息(mediation)
急需幫助的消息傳出(一般是通過發佈佈告,提出獎賞條件)。主人公出現,並開始尋找或決定對受害者進行救援。

(10) 積極響應(beginning counteraction)
主人公與佈告發佈者簽訂契約,決定馬上行動。

(11) 出發(departure)
主人公踏上征程。

(12) 神秘人物初次出現(the first function of the donor)
主人公受到神秘人物的考驗、攻擊、盤查,為他以後得到幫助奠定了基礎。

(13) 主人公的反應(the hero's reaction)
主人公對上述考驗的反應。

(14) 獲得或接受寶物(provision or receipt of a magical agent)
主人公得到了一件寶物。

(15) 被引導或遣送至目的地(spatial transference between two kingdoms, guidance)
主人公被神秘人物通過魔法送到他要去的地方或要找的人的附近。

(16) 交戰(struggle)
主人公與壞人的交戰開始。交戰可以是雙方面對面的搏鬥,也可以是遊戲中的鬥智。

(17) 受傷並留下傷痕(branding, marking)
在交戰過程中,主人公的身體往往會受到傷害,留下傷疤,作為後面確認功能的依據。

(18) 勝利(victory)
壞人失敗了。可以是戰敗,可能是比賽失敗,也可能是被打死。

(19) 願望初步得到滿足(the initial misfortune or lack is liquidated)
劫難終於過去了。(失去的東西或人又回來了等等)

(20) 返回途中(return)
主人公正在返回其出發地的途中。

(21) 遇險(pursuit, chase)
主人公遇到危險,如妖怪、野獸的襲擊等。

(22) 救援(rescue)
主人公又一次逃過劫難。主要是得到了動物或超自然力量的幫助。

(23) 誤解(unrecognized arrival)
主人公返回,但幾乎沒有人認識他。

(24) 勝利被竊取(unfounded claims)
假冒的主人公出現,並得到了獎賞。

5. 結局
(25) 考核(difficult task)
主人公接受一系列考驗。

(26) 通過考驗(solution)
順利通過各種考驗。

(27) 確認(recognition)
(因為找到了信物等原因)主人公受到了肯定,被承認了。

(28) 敗露(exposure)
假主人公或壞人的身份被識破,事實澄清了。

(29) 易容(transfiguration)
主人公的面貌煥然一新,如相貌變得英俊美麗或裝束的變化使得形象發生變化。

(30) 懲罰(punishment)
壞人受到了懲罰,如被放逐、關押拷打或處以死刑。

(31) 結婚(wedding)
主人公結婚,並獲得了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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