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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

許禮安:安寧療護的執行守則

許禮安:安寧療護的執行守則

收入《我們只是暫時還沒死》
台北:海鷗文化出版圖書有限公司,2021年

這是根據Twycross and Lack(1990)列出共11條的「安寧療護守則」,我收錄在《心手相蓮—安寧療護入門》(慈濟醫院,民國86年8月)書中,該書已絕版多年、據說只印行三百本。後來在演講時做為課程講義,為解說這11條守則,當然要舉自己遇到的實例來補充說明,這裡就是要把演講時的補充內容寫下來。

1.先評估後治療:症狀可能有很多原因。不是所有症狀都由於癌症。

癌症末期病人背痛,你說:「根據全身骨頭掃瞄檢查結果,這是因為骨頭轉移而壓迫脊椎。」結果病人回你說:「醫師,我這背痛已經十多年,早在得癌症之前就有了。」老人家多數有退化性關節炎,你要弄清楚前因後果,不要隨便把所有症狀都歸因於現在的癌症末期。病人當然有可能兩者同時存在:過去的退化性關節炎加上現在的癌症合併骨轉移,導致病人現在更嚴重的背痛。

2.依照原因治療症狀:相同症狀若由於不同原因則有不同治療方法。

在安寧療護裡面,同樣是嘔吐的症狀,如果末期病人是噴射狀嘔吐,有可能是癌症的腦部轉移導致腦壓上升,這時施打止吐針劑的效果不佳,要給予高劑量「類固醇(消腫、抗發炎)」,同時施打「降腦壓藥物(Glycerol或Mannitol)」點滴,並且考慮對腦部轉移部位進行放射治療,才能改善這種嘔吐症狀。

如果病人的嘔吐是因為腹腔癌症導致「惡性腸阻塞」,你打止吐針劑(如Primperan),本來可以促進胃排空(往腸道),現在腸道阻塞,反而反彈往上排出,進而加重嘔吐,變成打完止吐針,病人反而吐得更嚴重。如果病人嘔吐的原因是「大便嵌塞」,他需要的是「上沖下洗」:上面吃瀉藥、下面要灌腸。所以,不是「遇到病人嘔吐都一律打止吐針」就可以解決。我開玩笑說:「鐵獅玉玲瓏」裡面有句名言,叫做「代誌不是像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台語)」。

3.要告知病人:無知會導致恐懼!使用簡單的解釋。
要用簡單的解釋來讓病人和家屬都可以聽得懂。肺癌末期病人呼吸很喘,家屬要求要給病人氧氣,我這樣比喻:「肺部本來是裝空氣的,像氣球一樣,肺癌病人的肺部,就好像氣球裡面塞滿大大小小的石頭,現在你給他再多的氧氣,他的肺部沒有空間可以裝空氣,請問有沒有用?」我還是會給氧氣讓病人舒適,但是可以讓病人和家屬不至於期望過高。

「放射治療」一般俗稱「電療」,曾經有位癌症病人被告知要做「電療」,非常擔心,直到另一位癌友跟她分享什麼是「電療」,她才鬆了一口氣。她說:我以為「電療」是像美國西部電影中,把壞人綁上電椅,然後通電、燒焦,害我這三天都睡不好覺。「電療」已經算是常用的醫學名詞,病人卻不一定知道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無知會導致可怕的想像,進而引發莫須有的恐懼!

4.與病人討論治療意見:病人觀點是重要的。病人決定同時影響家庭。
我們必須了解病人的期望是什麼?病人入院第一天疼痛指數(完全不痛0分到最痛10分)8分,我幫他做疼痛控制,隔天就只剩痛2分,我對病人說:「我再幫你加止痛藥。」病人回說:「許醫師,不用了,3分以下我就可以接受,我不要吃那麼多止痛藥。」安寧療護強調「尊重病人的自主權與個別差異」,所以不是我主治醫師說了算。我過去常說:「安寧療護最迷人的地方,就在於沒有標準答案,因為標準答案是在病人身上。」

病人願意每天對我抱怨症狀,可能是好事,表示他知道我會一直幫他想辦法,不會放棄他。我曾經去外科病房看會診,我問病人:「你一直都這麼痛,有沒有跟主治醫師說啊?」病人哀怨回答:「我已經講了一星期,醫師連半顆藥都沒有改,所以我就不再講了。」由此可知,病人不抱怨,有時是因為他已經失望、絕望透頂,覺得醫師「無三小路用」,只能被迫默默承受痛苦,甚至讓他想趁早自我了斷。

我在安寧病房工作,每天查完房後回到護理站,幫症狀未改善或有新增症狀的病人改藥單(醫囑處方箋),改好後我會回頭再去對病人說:「我已經幫你改了藥,等一下送來的藥可能會不一樣,你吃看看效果如何,你再跟我說喔!」我要讓病人知道:主治醫師已經有處理,而且等一下護理師來發藥,他才不會懷疑是否給錯藥。

5.不只考慮藥物治療:考慮物理治療,如水腫按摩,焦慮放鬆治療等。
安寧醫師可以做的不只是開藥而已,在安寧療護裡面,還有許多被西醫認為是「輔助與另類療法」的方式。中共鄧小平曾說:「不管黑貓白貓,只要會抓老鼠,就是好貓。」我說:「不管中醫、西醫或密醫,只要病人覺得對他有效,都認為是好醫。」肝癌末期病人的下肢水腫,開利尿劑和類固醇給病人使用,效果都不好。

台灣安寧療護之母趙可式老師推廣的「美足護理」,是利用中醫的「膀胱經」加上按摩(物理治療)的手法,可以改善末期病人的下肢水腫。我有學過、會做「美足護理」,我幫末期病人做過「美足護理」,我知道可以開立醫囑「美足護理一天四次」,這樣安寧病房護理師就可以幫末期病人舒緩下肢水腫的脹痛。

我的態度是:只要病人和家屬知道的,我都想要學;只要對末期病人有幫助的,我都必須學。畢竟這群末期病人,就是西醫無能為力、束手無策的。我知道中醫有抗癌中藥「白花蛇舌草」和「半枝蓮」,我就要找有經驗的中醫師,再問病人和家屬是否願意接受中醫治療,而不是「西醫本位主義」,只懂西醫,之外則一無所知。我後來不客氣的說:「如果病人和家屬都知道的,醫護人員卻一無所知,我們知道的比病人家屬都還要少,憑什麼自認為是專業人員?」

6.規則使用藥物治療持續的症狀:儘量少用PRN(必要時使用)藥物。試著預防可能出現的症狀(如:鴉片類藥物會產生便秘)。
既然病人持續都在痛,就應該給他固定時間間隔服用的止痛藥,而不是只給PRN(必要時使用)的止痛藥,等到他痛起來才能給藥,這樣等藥效出來,病人還要多痛十幾分鐘到半小時。有學過「疼痛控制」的醫護人員,就知道嗎啡最常見、最困擾的副作用是便秘,一旦醫師開立嗎啡止痛,就應該同時給予軟便藥或輕瀉劑,來預防發生便秘,而不是等到病人便秘,再讓護理師去幫病人灌腸。

7.醫囑指令須明確:沒有正確指令,病人是不願改變其藥物的。儘可能寫下醫囑。
我經常是被病人和護理師教導而學會的。我開醫囑:嗎啡針劑(Morphine)PRN(必要時使用)for pain(疼痛時給),止痛針Aspegic(或稱Stin)也是PRN for pain,有聰明的護理師問我:「許醫師,那病人在痛的時候,我該打哪一支止痛針呢?」所以要寫下清楚正確的醫囑:嗎啡是for「visceral pain(內臟疼痛)」,止痛針Aspegic則是for「bone pain或somatic pain(骨頭痛或軀體疼痛)」。

8.治療儘量簡單:太多處方與藥丸令人挫折。副作用交互作用更常見。
 
末期病人的症狀會逐漸增加與嚴重,越多的症狀就要開立越多的藥物進行「症狀控制」,越多的藥物就會導致越多的副作用和交互作用。所以我比較喜歡使用有多重作用效果的藥物,例如「輔助止痛藥物」當中的「類固醇」,可以讓病人精神好、胃口好、氣色好,只是中午過後盡量不要給,以免病人晚上睡不著。

有時病人說:「我不要一次吃那麼多顆藥。」我就把給藥時間錯開,每次藥量較少,但可能會多吃一、兩次。有時病人說:「我不要一天吃那麼多次的藥。」我就盡量選擇長效藥物,例如藥效十二小時,只要早晚九點各一顆。有時病人說:「我不要吃那麼大顆的藥。」長效藥物會比較大顆,老人家很難吞服,只好選擇一般藥物,例如藥效六小時,雖然藥物較小顆,變成每六小時就要吃一次。

9.當你陷入膠著時尋求忠告:沒有人是萬能專家!同事可能有其他主意或建議。
我們醫護人員雖然專業,卻都不是萬能的天神,要先承認自己有所不能和不會,願意虛心求教或求救,才有可能進步或進化。我召集著作的《安寧緩和療護》教科書(華杏出版),共同作者當中,高碧月護理師(恩主公醫院退休)和黃裕雯護理師(高醫安寧共照),都曾打手機問我關於症狀控制用藥的建議。至於我不會的,就算想破頭還是不會,當然要去查書、查資料、問安寧高手。

10.絕不說:「我不能做更多…」:不要給不切實際的保證,但…要保證你會盡你所能去做。
我當然不敢跟末期病人說:「我保證把你醫好!」這就是不切實際的保證。但是,只要能改善末期病人的症狀和生活品質,我保證我會盡我所能的去做。柯文哲醫師說:「心存善念,盡力而為」。不能有一種心態是:「反正你都已經末期,我已經不能做更多,不然你到底是想要怎樣?」因為不想做,當然就不可能做更多,而且是不耐煩,甚至與病人為敵。我必須盡我所能為末期病人和家屬做更多,但我所做的事情絕對不能增加病人的受苦。

11.保持隨時複診病人:治療目標是什麼?是否已達成目標?是否需要什麼改變?
內科、外科病房的治療,有時只要每星期改一次醫囑處方即可,例如:肺炎打抗生素,就是持續打一到兩週。可是安寧病房的病人,病情變化多端,例如:病人早上可以吃口服藥,下午卻開始嘔吐,我就要把口服藥全部改為針劑,到晚上又能吃得下食物不會吐,我就再把針劑改回口服藥。所以在安寧療護裡面,我們都要「練習接變化球」,因為「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經常修改藥單,就會增加醫護人員和藥師的工作量,為了解除病人受苦,必須非常有耐心和毅力。

十幾年前,我去羅東聖母醫院演講時,安寧病房的專科護理師曾跟我訴苦:「許醫師,我假日值班,幫末期病人改藥單,還要自己送去藥局。結果值班藥師對我抱怨:你們安寧病房的藥單又來了,很煩呢!」我安慰她說:「那傢伙肯定沒遇過壞人,如果他遇到我,我會回他說:不然,以後你或你的家人住到安寧病房,我都不改藥單,讓你們痛到死,這樣好不好?」

許禮安:疼痛控制的基本觀念

許禮安:疼痛控制的基本觀念

收入《我們只是暫時還沒死》,
台北:海鴿文化出版圖書有限公司,2021年。
2020年9月12日

我說的「基本觀念」可能只是我「自以為是」的「基本」,但是,別說是一般民眾缺乏醫療常識,恐怕就連醫護人員當中,都還有很多人不知道這樣的「基本觀念」。

不知道為什麼家屬(甚至醫護人員)總是要求末期病人忍耐疼痛,提出的理由竟是:「止痛藥吃多了不好!」我覺得這句話非常不合邏輯,請問:世界上有什麼東西吃多了會好的?吃飯是吃飽就好,止痛藥吃到不痛就好,有誰會故意吃太多呀?我都說:「飯吃多了不好,吃太多會撐著,還會變胖!水喝多了,會水中毒!書讀太多,容易變成書呆子!」你牙痛時,身邊的人都勸你要忍耐,千萬別吃止痛藥,你會不會很想揍他一拳說:「是我在痛,又不是你在痛!」

疼痛是一種主觀的症狀和現象,疼痛感受對每一個體都是獨特的,疼痛感覺的認知與表達也是不同的。癌症病人疼痛的發生率如下:原發骨癌85%,口腔癌80%,泌尿系癌症70%,乳癌50%,肺癌45%,可見不是所有癌症末期病人都會疼痛。疼痛的原因可能與器官或組織破壞有關,但也和個人的疼痛敏感度有關,另外也有良性因素(例如老人常有退化性關節炎)會導致疼痛。

癌症病人疼痛處理的目標是預防或完全控制疼痛。主要的障礙來自於醫師、護理人員、病人或家屬的忽視與偏見。在醫護人員方面,要注意的是:必須辨別疼痛的原因(生理、行為、或精神上的),不能以「安慰劑(Placbo)欺騙病人,止痛劑無效通常是因為使用劑量不夠,藥物必須依照規律間隔給予,不要考慮成癮的問題(特別是末期病人已經來日無多)。在病人與家屬方面,通常害怕藥物成癮,所以坦誠溝通很重要。

三種疼痛需配五種藥

疼痛不只是身體的問題而已,還包括心理、社會、靈性等困擾,以及交叉影響的惡性循環。身體的疼痛不是只有一種而已,包括「內臟痛(visceral pain)」、「肌肉、韌帶、軟組織痛(somatic pain)、骨頭痛(bone pain)」和「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這三種,不能單靠一種止痛藥物就解決所有類型的痛。嗎啡無法消除或緩解末期病人所有的身體疼痛。

身體的各種疼痛不一定只有單一原因而已,必須確實評估原因,可能病人有退化性關節炎、睡覺姿勢不正確,棉被枕頭沒鋪好、「翻身擺位」沒做對,被家屬、看護或外勞偷打等。我經常對末期病人與家屬解釋:「你有三種痛,我要配五種止痛藥,才能有效處理你的疼痛。」

1.嗎啡(Morphine)

對「內臟痛」有效。例如肝癌末期,「肝是沉默的器官」,沒有痛覺,但是肝臟外面有一層膜,當肝臟腫大撐到外膜,會覺得脹痛不適。不過這種痛,如果問病人,大部分都說不痛,要改問他:脹不脹?病人會說:脹死了!脹到快爆掉!因為一般人不知道,在醫療上「脹痛」屬於疼痛的一種,但病人通常會把脹和痛當成不同感覺。所以,醫護人員要問對問題,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

2.非類固醇止痛劑(NSAIDs)

對「肌肉、韌帶、軟組織痛和骨頭痛」有效。這是除了普拿疼(Panadol)和阿斯匹靈(Aspirin)之外,一般關節炎、頭痛、經痛等的止痛藥,如果病人有骨頭轉移或肌肉韌帶的疼痛,必須加上這種止痛藥才有效。嗎啡對於肌肉、韌帶、軀體、軟組織和神經痛的效果都不夠好。

3.抗癲癇藥物(Anti-epileptics)

對「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有效。病人通常會說:酸、麻、刺痛,像蜜蜂在鑽、螞蟻在爬、被電到等,這是因為骨頭轉移有時候會壓迫神經導致神經傳導異常。最典型的神經痛就是牙痛,俗話說:「牙痛不是病,痛起來要人命。」牙痛嚴重時要「抽神經」。把神經抽掉就不再會感覺痛,但是牙齒就容易壞掉。這種痛使用前面兩項的嗎啡和非類固醇止痛劑效果不佳。使用抗癲癇藥物(包括Tegratol、Depakine、Dilantin、Neurotin等)的原理是抑制不正常神經傳導,可減低疼痛源的不正常放電及神經元的過度活化,因此常用於神經疼痛,特別對突發刺痛感覺,對持續疼痛也有效。

4.抗憂鬱劑(Anti-depressant drugs)

可提高疼痛的閾值,就是讓病人對疼痛比較不敏感(變遲鈍),於是要到更痛才會感覺到痛。這屬於輔助止痛藥物,止痛機轉與治療憂鬱症不同,所需劑量較低、較早開始出現效果。抗憂鬱劑(藥物包括Trazodone、Amitriptyline等)對神經痛,特別是持續的感覺不適有效。因為副作用會嗜睡,建議在睡前使用,正好可幫助夜眠。開位抗憂鬱劑來輔助止痛,必須對病人和家屬說明,以免被誤會醫師開錯藥。

5.類固醇(Corticoseroids)

可消腫、抗發炎,是輔助止痛用藥。止痛之外同時可增加病人食慾,改善噁心嘔吐,讓病人胃口好、精神好、氣色好。盡量在白天或中午前使用,以免影響夜眠。止痛的確實作用機轉不明,可能是減輕腫瘤周圍水腫,另外可減輕疼痛組織所產生的發炎反應。

【注意】如果使用非類固醇止痛劑(NASIDs)或加上輔助止痛的類固醇(Corticosteroids),就要同時給予胃藥以預防副作用,否則嚴重可能造成胃出血。又因為嗎啡(Morphine)的副作用會便秘(嗎啡不是只能止痛,嗎啡的四大作用是:止痛、止喘、止咳和止瀉),因此不宜開立含鋁的胃藥,會加重便秘,只能開立含鎂、可以軟便的胃藥(氧化鎂Mg0),而且書上說:氧化鎂要一天6到8顆才可達到軟便的效果。我們通常會配合非類固醇止痛劑和類固醇的服藥時間一起吃。

止痛貼片(芬坦尼Fentayl TTS)的用法

這是強效麻醉止痛劑,作用和強度與嗎啡相同。無法用口服嗎啡控制的疼痛,當然也無法以相當轉換劑量之止痛貼片來控制。副作用與嗎啡類似,但較少便秘、噁心、嘔吐。原則上每72小時(3天)更換,少數病人需48小時(2天)更換。適用於無法忍受嗎啡副作用或無法口服藥物的病人,作為強效麻醉止痛劑的另一選擇藥物。

請注意這種止痛貼片不是一般的酸痛貼布,不要以為一貼上就馬上起作用,它是經由皮下微血管循環吸收到全身,貼上以後6-12小時才會開始起穩定作用。另外,在手術疤痕與腫瘤傷口、接受過放射治療的皮膚、腫瘤周圍的皮膚等部位都不宜使用。這是等於強效嗎啡,所以不要隨便就貼上一、兩片,請必須計算與嗎啡的換算劑量。

止痛貼止不適用於:1. 急性疼痛,特別是當病人止痛劑量還在調整當中。2. 嗎啡所需劑量甚少,24小時不超過30毫克的病人。3. 當病人使用嗎啡劑量甚少時,可能在最低劑量的芬坦尼貼片仍會感到頭暈噁心。4. 發燒或冒汗的病人,因為發燒時皮下微血管會擴張,冒汗時則汗水往外沖,都會影響吸收速率和效果。

行為療法與物理治療

包括催眠、引導想像、生物迴饋治療、放鬆治療、靜坐、冥想等方法,在此不詳述,但只要病人接受、有足夠體力、且願意嘗試,則可能有助於疼痛控制,而減少止痛藥的劑量。

請注意急性疼痛時,無法用這類方式立即緩解,故須等到疼痛控制穩定之後,才讓病人選擇。物理治療則應選擇適當的病人,再決定刺激的方式,包括電刺激、經皮刺激、針灸、指壓與穴位按摩等方法。


許禮安:疼痛控制的最新觀念

許禮安:疼痛控制的最新觀念

收入《我們只是暫時還沒死》,
台北:海鴿文化出版圖書有限公司,2021年。
2020年8月16日

為自己而學疼痛控制

我所謂「最新觀念」是這樣的意思:假如你從未聽過、學過,當然就是「最新」;如果本來就已知,更能肯定你有正確「觀念」。我演講安寧療護的「整體痛與疼痛控制」時,常說:「只有自己的痛才是真的痛,別人的痛通常都只是假裝。」俗話說:「看人挑擔不吃力」,人類根本無法「體會」、「感受」到別人的痛,必須先有那樣的「身體」,才會有「身體感」。

安寧療護進行「疼痛控制」的目標是:「讓末期病人清醒著不痛,可以過他的日常生活。」不是用止痛藥把病人打到昏沉,那是程度太差的疼痛控制;不是等病人痛到哀號才幫他止痛,這是太過殘忍的疼痛控制。有本事做疼痛控制,是讓病人按時吃藥就沒機會痛起來,這樣才會有生活品質,才可以用全部的「精、氣、神」去做他想做的事,而不是把僅餘的力氣都用在忍耐疼痛,痛到什麼事都做不了。

我曾經到屏東縣醫師公會演講「疼痛控制」,在場有許多資深醫師,我演講時習慣刺激大家,我故意說:「我當醫師的好處就是可以幫自己下藥,假如你不會疼痛控制,將來自己或親人在痛的時候,你連要開哪裡止痛藥都不知道,最後會痛苦哀號到死的是你和你的親人。如果你對末期病人的疼痛一點幫助都沒有,只能眼睜睜看著病人在受苦,就算你是再資深的醫師,我為什麼需要尊敬你?」

醫師必須為病人止痛

以前有家屬跟我分享,急診室醫師這樣對家屬說:「這個藥我沒開過,所以我不開。」我覺得:這位醫師的思考邏輯有問題!我開始當醫師以來,所有的藥物都有第一次開立的時候,多開幾次就有經驗。假如我從開始都說他講的那句話,請問我有辦法成為醫師嗎?急診醫師沒開過的藥物可以請教前輩,不開第一次就永遠不會有第二次,現在竟然敢這樣跟家屬講,絕對是不思長進的醫師!

內科、外科醫師最常開立的止痛針劑是「鹽酸配西汀(Demerol或Pethidine)」,通常處方「必要時每六小時一次(q6h p.r.n)」。我學習安寧療護的疼痛控制後,才知道這個止痛針的藥效只有二到三小時,假如病人持續在痛,假如病人持續在痛,沒有固定止痛藥,光靠每六小時打止痛針,末期病人還是每天超過十二小時在疼痛中,止痛兩、三小時後要忍痛超過三小時,而且還會蓄積中間代謝產物,產生毒性。

止痛藥最高等級是:「強效鴉片類」(嗎啡),包括同等級的「吩坦尼止痛貼片(Fentanyl TTS或Durogesic TTS)」。其他止痛藥都有極限劑量「天花板效應(ceiling effect)」,極限劑量後即使再加量,止痛效果不會增加。嗎啡是唯一「沒有天花板效應」的止痛藥。內科、外科、腫瘤科醫師的「經驗值」有限,可能一天嗎啡總量到六百毫克就膽顫心驚,我過去的安寧經驗是病人一天用到嗎啡三千毫克,書上說美國病人一天用到嗎啡兩萬毫克都沒事,果然是「用量無極限」啊!

疼痛控制的用藥原則

請問「一天四次」(q.i.d)和「每六小時一次(q6h)有何不同?「一天四次」是指:三餐飯後加睡前,護理師發藥給住院病人的時間點通常是「9-1-6-9」,早上九點、中午一點、晚上六點和九點。「每六小時一次」的發藥時間是「5-11-5-11」或「6-12-6-12」,間隔六小時。會開止痛藥的醫師一定要開「每幾小時一次」,知道藥物的有效作用時間長度,然後固定每隔幾小時給予止痛藥。這是使用止痛藥的三大原則(「3B原則」)第一個B:「依照時間(By the clock)」。

在前一劑量藥效消失前約一小時就須給下一劑量。要控制到沒有疼痛,而不是等痛起來才吃藥,以免緩不濟急。假如止痛藥開立「一天四次」,藥效必須長達十二小時,晚上九點的藥才能讓病人撐到早上九點,那麼其實一天只要兩次「9-9」就夠了;如果藥效只有六小時,病人半夜三點就痛醒,還要多痛六小時才能吃到下一次藥。

第二個B是「依照階梯(By the ladder)」:依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三階段。從金字塔底層第一階「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ASIDs)」,到中間第二階「弱鴉片類」,包括可待因(codeine)、特拉瑪竇(tramadol),最後是前面提到的「強效鴉片類」,是金字塔頂端第三階。過去認為要依照階梯給藥,後來發現末期病人在其他各科已經痛太久,所以安寧專科醫師可憑經驗直接開立嗎啡,以利病人快速止痛。

第三個B是「經由口服(By the mouth)」:注射針劑是不得已才用的方法。國外給藥途徑的優先次序是口服、肛門塞劑、皮下注射、靜脈或肌肉注射,國內則不然,口服之後就是注射。口服比較方便、便宜、有獨立感與自主權。只有在病人無法口服或急性疼痛需快速緩解時,才考慮注射方式給藥。因為重複的打針,不論是皮下、肌肉、或扎血管,都會增加末期病人的痛苦。

嗎啡無法消除或緩解末期病人所有的身體疼痛,因為身體痛包括「內臟痛(visceral pain)」、「肌肉、韌帶、軟組織痛(somatic pain)、骨頭痛(bone pain)」和「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這三種,不能單靠一種止痛藥物就解決所有類型的痛。我經常對末期病人與家屬解釋:「因為你有三種痛,所以我要配五種止痛藥,才能有效處理你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