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安:疼痛控制的最新觀念
收入《我們只是暫時還沒死》,
台北:海鴿文化出版圖書有限公司,2021年。
2020年8月16日
為自己而學疼痛控制
我所謂「最新觀念」是這樣的意思:假如你從未聽過、學過,當然就是「最新」;如果本來就已知,更能肯定你有正確「觀念」。我演講安寧療護的「整體痛與疼痛控制」時,常說:「只有自己的痛才是真的痛,別人的痛通常都只是假裝。」俗話說:「看人挑擔不吃力」,人類根本無法「體會」、「感受」到別人的痛,必須先有那樣的「身體」,才會有「身體感」。安寧療護進行「疼痛控制」的目標是:「讓末期病人清醒著不痛,可以過他的日常生活。」不是用止痛藥把病人打到昏沉,那是程度太差的疼痛控制;不是等病人痛到哀號才幫他止痛,這是太過殘忍的疼痛控制。有本事做疼痛控制,是讓病人按時吃藥就沒機會痛起來,這樣才會有生活品質,才可以用全部的「精、氣、神」去做他想做的事,而不是把僅餘的力氣都用在忍耐疼痛,痛到什麼事都做不了。
我曾經到屏東縣醫師公會演講「疼痛控制」,在場有許多資深醫師,我演講時習慣刺激大家,我故意說:「我當醫師的好處就是可以幫自己下藥,假如你不會疼痛控制,將來自己或親人在痛的時候,你連要開哪裡止痛藥都不知道,最後會痛苦哀號到死的是你和你的親人。如果你對末期病人的疼痛一點幫助都沒有,只能眼睜睜看著病人在受苦,就算你是再資深的醫師,我為什麼需要尊敬你?」
醫師必須為病人止痛
以前有家屬跟我分享,急診室醫師這樣對家屬說:「這個藥我沒開過,所以我不開。」我覺得:這位醫師的思考邏輯有問題!我開始當醫師以來,所有的藥物都有第一次開立的時候,多開幾次就有經驗。假如我從開始都說他講的那句話,請問我有辦法成為醫師嗎?急診醫師沒開過的藥物可以請教前輩,不開第一次就永遠不會有第二次,現在竟然敢這樣跟家屬講,絕對是不思長進的醫師!
內科、外科醫師最常開立的止痛針劑是「鹽酸配西汀(Demerol或Pethidine)」,通常處方「必要時每六小時一次(q6h p.r.n)」。我學習安寧療護的疼痛控制後,才知道這個止痛針的藥效只有二到三小時,假如病人持續在痛,假如病人持續在痛,沒有固定止痛藥,光靠每六小時打止痛針,末期病人還是每天超過十二小時在疼痛中,止痛兩、三小時後要忍痛超過三小時,而且還會蓄積中間代謝產物,產生毒性。
止痛藥最高等級是:「強效鴉片類」(嗎啡),包括同等級的「吩坦尼止痛貼片(Fentanyl TTS或Durogesic TTS)」。其他止痛藥都有極限劑量「天花板效應(ceiling effect)」,極限劑量後即使再加量,止痛效果不會增加。嗎啡是唯一「沒有天花板效應」的止痛藥。內科、外科、腫瘤科醫師的「經驗值」有限,可能一天嗎啡總量到六百毫克就膽顫心驚,我過去的安寧經驗是病人一天用到嗎啡三千毫克,書上說美國病人一天用到嗎啡兩萬毫克都沒事,果然是「用量無極限」啊!
疼痛控制的用藥原則
請問「一天四次」(q.i.d)和「每六小時一次(q6h)有何不同?「一天四次」是指:三餐飯後加睡前,護理師發藥給住院病人的時間點通常是「9-1-6-9」,早上九點、中午一點、晚上六點和九點。「每六小時一次」的發藥時間是「5-11-5-11」或「6-12-6-12」,間隔六小時。會開止痛藥的醫師一定要開「每幾小時一次」,知道藥物的有效作用時間長度,然後固定每隔幾小時給予止痛藥。這是使用止痛藥的三大原則(「3B原則」)第一個B:「依照時間(By the clock)」。
在前一劑量藥效消失前約一小時就須給下一劑量。要控制到沒有疼痛,而不是等痛起來才吃藥,以免緩不濟急。假如止痛藥開立「一天四次」,藥效必須長達十二小時,晚上九點的藥才能讓病人撐到早上九點,那麼其實一天只要兩次「9-9」就夠了;如果藥效只有六小時,病人半夜三點就痛醒,還要多痛六小時才能吃到下一次藥。
第二個B是「依照階梯(By the ladder)」:依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三階段。從金字塔底層第一階「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ASIDs)」,到中間第二階「弱鴉片類」,包括可待因(codeine)、特拉瑪竇(tramadol),最後是前面提到的「強效鴉片類」,是金字塔頂端第三階。過去認為要依照階梯給藥,後來發現末期病人在其他各科已經痛太久,所以安寧專科醫師可憑經驗直接開立嗎啡,以利病人快速止痛。
第三個B是「經由口服(By the mouth)」:注射針劑是不得已才用的方法。國外給藥途徑的優先次序是口服、肛門塞劑、皮下注射、靜脈或肌肉注射,國內則不然,口服之後就是注射。口服比較方便、便宜、有獨立感與自主權。只有在病人無法口服或急性疼痛需快速緩解時,才考慮注射方式給藥。因為重複的打針,不論是皮下、肌肉、或扎血管,都會增加末期病人的痛苦。
嗎啡無法消除或緩解末期病人所有的身體疼痛,因為身體痛包括「內臟痛(visceral pain)」、「肌肉、韌帶、軟組織痛(somatic pain)、骨頭痛(bone pain)」和「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這三種,不能單靠一種止痛藥物就解決所有類型的痛。我經常對末期病人與家屬解釋:「因為你有三種痛,所以我要配五種止痛藥,才能有效處理你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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