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書帖文
2019年11月23日
(wan.chin.75/posts/10157611538417225)
陳雲:在各位爭論明日的區議會選舉的時候,我在想的是更遠的東西,那就是我的《普選制度研究》裡面的課題。其中一個是重組中層的市議會(municipal councils)來監督包括警察行政在內的地區政務。
一、改革香港警察行政制度(警政),恢復市政局及理民官的制度,足以制衡今日香港警權無限大及失控至可以要挾中央官員的地步。
二、我在《香港有文化——香港的文化政策》一書寫過,上世紀八十年代,在香港準備移交主權予中共的時候,英治政府做了一個極其恐怖的行政改革,那就是將理民府(各區民政署長)的制度取消,令警政、消防、衛生、福利等公共服務以專業化(professionalisation)為藉口,走向中央集權,而且大花公帑、擴張編制,令政府部門囂張跋扈,可以不理會地方差異及不必諮詢當時的民主市政局而獨斷獨行。後來,港府將這些服務的某些方面——例如福利、市政衛生打掃外判,形成新自由主義的勞工剝削。
三、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之前的古老行政制度,是有英式的sheriff(治安官)制度的,類似中國的縣官制度,但英國的制度融合民主,改進了中國的縣官制度,令到地區官吏必須諮詢甚至附屬於市議會。
四、我建議的香港普選制度改革,不單止是涉及選區、議席、選舉法例、政黨法這些,還包括恢復市政局為有地方實權、有獨立財政預算的市議會,令香港的中央集權制度獲得地區分散(decentralization)和制衡(check and balance)。
例如警政必須地區化,地區警長由市議會任命或有否決權,接受民主監督,中央直隸區另有警區由中央政府支配。
五、市議會的制度,也令到特區政府的行政官可以經歷理民府(民政主任)的階段,在官員生涯的初階懂得各種公共服務協調及接受民意質。英治時期,布政司/輔政司是由理民官出身的。九七之後,曾蔭權在出任政務司的前期,做過沙田的理民府,行政能力強,也尊重民意。相反,經過發展局的林鄭月娥,其驕橫跋扈及檯底交易的行政作風,就在發展局與地產商摸底的時候形成。
我發起的普選制度研究,是包括政府行政官員訓練的,包括整體議會及地方制衡的,我在這裡透露研究綱領,會知道很多政客會抄襲之後當作自己原創,但我是為全港公眾服務的,這也是我要向廣大民眾募捐經費而不從某個單一經費來源資助這個研究的原因。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此儒家《孟子》之大道也。
香港普選制度研究及香港文化歷史研究的簡介及捐款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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