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4月3日
地點: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題目:返教會,信神定信人?
紀實(即日)
事前不知道禮拜堂在斜坡上,幸有義工在路口主動問明來意,指點路線。14:30到達,已有數十人。禮拜堂樓底極高,多排教堂長櫈,分兩層,男廁亦在上層。崇基屬於新教,風格樸素,但仍有管風琴。雲海在面書宣稱可坐過千人,但我認為只能坐幾百人。14:50去完廁所返回下層,與雲海擦身而過。15:00開始,二樓無人坐。黃春根是崇基學院副院長,也是神學院教員。大會安排初時馬上致送紀念品(兩人皆有),比較少見。然後雲與黃自拍。
【來源:雲海面書】
‧雲海說明題目由來:他目睹大量基督徒不遵《聖經》做人。
‧雲海自稱認識黃春根前,已在節目推崇他,因黃是少數鼓勵教徒讀《以諾書》、甚至親自翻譯《以》書的牧師。後來與朋友(JAMES)旁聽其神學課,正式認識對方。課中有香港與大陸學生,黃當時說《約翰福音》某些內容是後補、虛假的,雲海認為十分大膽。黃回應:《以》書的德、英文版早已譯出。《約》書有幾千年歷年,很難有單一作者(但不是無可能)。有些章節時間相差四十多年,部份內容的確與使徒約翰毫無關係。
‧雲海指基督徒常言「神透過教徒的愛讓人體會神的存在」,但實際上可能體會不了。黃回應:擦亮自己眼睛,留意教堂內的愛。
‧言談間,黃講到所有抗爭應遵從制度,如被警察捉,即使警察有濫權嫌疑,亦應依法律制度上訴;或按民主協商,在立法會修改警權條例,不能鬧警察。雲海反駁:現時的警察無搜查令也入屋,不依法律辦事,已違背法律制度。黃質疑,入屋搜查是否必須搜查令,最後他以不熟法律為由,中止討論。
‧雲海轉話題:《聖經》是猶太人的法律,如《馬太福音》講明若非妻子通姦,丈夫就不能休妻。在現代來說,就是婚後不能因感情轉淡而離婚。黃回應:新教有教會肯幫教友辦離婚儀式,天主教則不能離婚。時代改變,女人地位提升,罪的標準也隨之改變。
‧雲海又謂《聖經》有「兄死,弟娶嫂」的,這在華人社會肯定不能;安息日又應否守?他說現今基督徒都不知何時是安息日,曾有天主教徒答他是星期天。黃回應:曾有教會不讓信眾看電影,因意淫鏡頭令人想入非非。雲海記得「平安福音堂」在八十年代,男女信眾要分開坐。黃回應:聖公會、浸信會各派對罪的看法都不同,而社會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規條。最後,黃引《聖經》保羅說:凡事都可行。
‧言談間,黃說公義不是大是大非。雲海贊同,最近阿美尼亞與阿塞拜彊因邊界問題開戰,他的父親提議抽籤定斷。雲海即問釣魚台之爭可否同樣做法,其父語塞。
‧與會間,雲海透露他「叛教」是因為舊教會中有已婚管理層與教友通姦,但教友選擇包庇,於是憤而離開。直至今日,此人仍在領導教會。雲海近期出席該教會的敘會(不請自來),碰到一位被認為道德標準較高的榜樣教友(是知名公眾人物,無開名)。雲海詰難為何他不離開這間污濁的教會,教友說是神給他的試煉。再問通姦的領導者為何能留低,教友說是神給該人的試煉。雲海謂當時心中冒出某個單字。黃嘗試解畫:懷疑榜樣教友是為了其他教友而撐住,屬於「高人」。
‧黃說世上的價值、標準太多,所以社會設立學校,培育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
‧雲海以「搏一鋪」來形容選擇信仰。黃引述西方學者的論說:「有神、無神、信神、不信神」,四種可能。其中以信神「最著數」,點都唔會虧底。
‧雲海透露某商台管理層原是新教徒,死前卻透過阿祖找天主教神父洗禮,因為天主教相信死前洗禮,可直通天堂。黃回應:這是低等的、小學階段的信仰。
‧雲海指許多基督徒無愛、無關懷、不奉行《聖經》標準,比世俗人更世俗,這些人是否都能上天堂?黃回應:自己無資格判決他人上天堂抑或落地獄,只有上帝能。但作為牧師,會與他聊聊天,嘗試誘導。
‧黃說《聖經》的文字不會說話,只靠讀者詮釋,所以不會有單一、清晰的「聖經標準」。即使清晰如法律條文,仍需在法庭上打官司。
‧雲海:「因信稱義」是《羅馬書》保羅用來豁免非猶太信徒補行割禮的手段,但現時的牧師卻用來誘騙人入教(信就得),有說謊之嫌。
‧黃:tradition is the living of the deaths, but the deaths for the livings.(按:Jaroslav Pelikan: “tradition is the living faith of the dead traditionalism is the dead faith of the living.”)針對雲海對基督徒不奉行《聖經》的責難,黃說信仰不只是傳統,「我信」的主體是當下的我。
‧雲海謂曾去過一個專門招攬黑社會的教會參觀,見到新義ON的龍頭大佬。又見一些大媽、小孩在會中,以為是黑幫的妻兒。後來詢問後才得知他們是「在深水埗賣能量水」的人。又引述朋友說,曾在該教會彌撒時,聽到教友在一旁大聲罵:「二百萬粉數你唔收!?」(輯按:指白粉交易)雲海旨在指出有些人扮信教,從中取利。
‧黃回應:人的行為不能極速改變,可能仍有手下等他開飯。又謂信仰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與行為不同。黃又譏諷雲海經常留意他人,好辛苦。雲回應:《聖經》教導,要觀察他人的「果子」。
‧黃憶述自己前半生努力入大學、爭取出國機會,所以今日得以成為教授。生活雖然順利,但並不開心。一本書成功出版後,不是喜悅,而是擔心下一本書。他形容自己「活在將來」。而且比較永無止境,教授之上還有校長,還有特首、還有國家主席,於是明白凡事要適可而止。但他最後強調年輕人仍要奮鬥,至四十歲才好放鬆,否則就是先甜後苦。
‧雲海說《聖經》的所羅門王也叫人活在當下,後來更叛離耶和華,笑指現時的教會還吹捧這個人物;黃回應當時的人平均壽命只有三十歲。而且《聖經》就像中國歷史,事後才書寫,難以判斷真確性(意謂所羅門王墮落是後人偽撰)。另外,他指出欣賞一個人的時候,不要看他的缺點。自己中學時堅決讀中國歷史,大學時自學,發現早期的毛澤東也有可取之處,結束了長年積弱,建立新中國;至於後期權鬥、不認錯,就不可取。但黃說每個人年老時都會犯錯,黃不排除自己也會變差。
‧黃說基督教得以在幾千年來不斷壯大,必有其可取之處。
‧雲海問:脫離教會的基督徒是否合乎教義(《希伯來書》:「你們不可停止聚會。」)?黃說這不是非黑即白的問題,沒有正面回答;又腳在教徒身上,如果無力行去教會,就悉隨尊別。
‧因信稱義由保羅提出,當時已受其他教徒質疑。公元2至10世紀也沒有人主張因信稱義。至馬丁路德,為了宗教改革(針對傳統天主教),不惜重提因信稱義,忽視操行,結果成為新教的「BUG」。因為馬丁路德經歷過許多事情、掙扎過、思考過,才有資格這樣結論,不能通用於所有人。黃認為「信義與行為」的關係在天主教的系統中較為完善(按:我的理解是,天主教對信徒的操守要求嚴謹,新教則太寬鬆)。
‧黃說只能用大原則、方向來指導信徒,而非實在的行為規條——總不能每個生活場景都做那幾樣事情。
‧有觀眾質疑:十戒說不準殺人,但舊約聖經中上帝殺戮成性。黃說:十戒只供人守,不供神守。觀眾歡呼拍掌。
‧有觀眾問教會應否談政治。雲海認為,今日香港教會面對的不過是藍黃絲帶之爭,已算輕微,因為仍是香港自家的事;如果涉及解放軍鎮壓,才是巨大的政治問題。黃認為,教會如果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就會產生許多問題,包括分裂。雲海回應:自一世紀保羅「佔領高地」取代彼得(聽不清楚),教會已經分裂。
‧有觀眾質疑雲海只有3.14的程度(輯按:以圓周率為喻),但卻越級質疑3.1426。
‧雲海說自己有政治潔癖,認為所有派別的政治都污髒,所以政治絕不能凌駕宗教。若有宗教團體講政治,他自己馬上會判定為政治團體。
‧有觀眾問上帝是否刻意製造撒旦來「玩嘢」。黃回應原始基督教是「一元論」,善惡都來自耶和華;「二元論」則在巴比倫、美索不達米亞等地流行。後來,猶太人也受二元論影響。雲海說,認識香港天主教區負責驅魔的李亮神父,李相信「一元論」,透露教會內部有主張二元論的神父受同僚排擠。
‧雲海憶述,有人問他:在無基督教的地方善人能否上天堂?雲海答:「神可以讓駱駝穿過針眼,點解唔可以寬恕佢?」他說這句說話不應該出於「反宗教」的他。
‧有FANS在書展問雲海哪間教會好,雲海推介他去循道衛理會,他也認為這句說話很不符合「反宗教」的他。
餘緒:
‧雲海在會中多次提及循道衛理會(黃春根所屬)是香港相對開明、合理的新教教派。
‧黃說自己很少機會接觸非信徒,因為任教崇基神學院,學生都是信徒。
‧雲海與黃春根教授的對談會之前已有,此次是第三次。
‧是次活動不設錄影,雲海事前在面書再三呼籲人去。
‧事後雲海在面書說是次出席人數約600。
‧有觀眾發問時「感謝」雲海,雲海說很擔心自己在幾百年後被捧為教主。
‧現場觀眾不少是基督徒,故黃春根駁斥雲海時,經常有人歡呼拍掌。
‧面對雲海詰難,黃護教心切,有時言辭比較急促。但最後總算和氣收場。
【總評】完美示範宗教「討論」注定無結果(與政治一樣)。此外,由於是「對談會」,所以內容相對鬆散,四處遊離,很難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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